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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福星,別名東亞。
1886年2月出生於荷屬瓜哇島巴城(今印尼雅加達)。中學畢業後,即隨祖父到臺灣,居住在苗粟縣造橋鄉。羅福星在臺灣目睹日本統治者的暴虐罪行,勸其祖父拋售臺灣產業,于1906年2月,全家返回廣東蕉嶺老家。路過廈門時,他秘密參加了同盟會。羅福星回到故鄉後,在一間學校任體育教員。
1908年到南洋視察華僑教育工作。他先後在新加坡、瓜哇中華學校任校長,並積極組織僑胞參加孫中山領導的革命運動。1911年春,羅福星毅然辭去中華學校校長職務,潛回廣州,參加“三·九”廣州起義。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主張在臺灣成立同盟會支部,抗日復臺。深得孫中山讚許。
1912年7月,福建省同盟會特派羅福星等十二人,時稱“十二志士”,赴臺開展革命工作。十二志士歃血為盟,分赴臺島各地宣傳辛亥革命,發展會員。規模之大,來勢之猛,引起日寇極大震驚,開展了空前的大清查、大逮捕。這使起義計劃遭到破壞。羅福星,身陷重圍,仍在敵人眼皮下進行革命活動。
1913年秋,羅福星在淡水不幸被捕。羅福星在臺北監獄被囚禁時,日寇多次嚴刑拷打,逼問他起義組織和人員,他英勇不屈,泰然自若。
1914年3月3日,日本統治者判處羅福星等死刑。羅福星走上絞刑臺前,取紙、筆疾寫遺書:“不死於家,永為子孫紀念;而死於臺灣,永為臺民紀念耳!”寫完擲筆于地,走上絞刑臺,從容就義。
1985年2月24日,羅福星誕辰100週年,臺灣郵政當局發行印有羅福星照片的紀念郵票四百萬枚,並鐫刻紀念郵戳一種,分發各地郵局,24日蓋用一天,以資紀念。
(責任編輯:齊曉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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