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左起)蔣介石、羅斯福、丘吉爾和宋美齡在開羅會議期間合影
(前排左起)蔣介石、羅斯福與丘吉爾在開羅會議期間合影
1943年11月22∼26日,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首相丘吉爾、中華民國政府主席蔣介石在埃及開羅舉行的討論制定聯合對日作戰計劃和解決遠東問題的國際會議。 會議討論的主要問題包括:關於對日作戰計劃。羅斯福為擴大美國對中國的影響與控制,主張從印度經緬甸向中國方向進攻,將日軍逐出緬甸,恢復與中國的陸上交通;蔣介石也希望在緬北發動戰役,以促使美英增加對中國的軍事援助,鞏固其實力地位。但是,丘吉爾不願美國在東南亞和遠東的地位得到加強,不願美中軍隊參與解放英國前殖民地緬甸的作戰,因而予以反對。三方最後作出在滇緬路對日作戰的決定。關於遠東戰後安排。三方對於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以來在太平洋地區奪取或佔領的所有島嶼並將日本侵佔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但在戰後如何處置原為歐洲國家和日本屬地或勢力範圍的某些殖民地附屬國問題上未達成一致意見。羅斯福主張給這些國家以形式上的獨立權,以便日後美國擴大自由貿易市場;丘吉爾則拒絕討論任何有關遠東英國殖民地的前途問題,拒絕交還中國的香港與九龍。 會議的成果是中、美、英三國簽署的《開羅宣言》。主要內容包括:三國宣佈,對日作戰的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的侵略;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得或佔領的一切島嶼,把日本侵佔中國的東北地區、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日本將被逐出其以武力所攫取的所有土地;在相當期間內使朝鮮自由獨立;堅持戰鬥到日本無條件投降。 《開羅宣言》向全世界宣告了反法西斯同盟國團結合作、徹底打敗日本的決心和途徑,打擊了法西斯日本的侵略氣焰,是確定日本侵略罪行及戰後處置日本問題的重要國際文件之一。但是,宣言只規定剝奪日本佔領的太平洋島嶼的統治權,卻不談如何處理;關於朝鮮獨立日期的規定含糊不清;對香港的地位亦未作出明確規定等。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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