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交易制度與主機板保持一致

時間:2009-09-24 13:30   來源:《中國證券報》
  為警示和防範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過度炒作風險,深交所9月23日發佈了《關於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監控和風險控制的通知》,創業板在中小企業板現有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20%、±50%臨時停牌閥值的基礎上,新增±80%停牌閥值且直接停牌至14時57分。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23日表示,除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外,創業板交易制度與主機板保持一致,仍適用現有《交易規則》。今後,深交所將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交易情況,不斷完善包括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等在內的各項交易制度安排。

  《通知》規定,當股票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鐘;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鐘;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時57分。股票臨時停牌至或跨越14時57分的,深交所將於14時57分將其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進行收盤集合競價。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

  《通知》還沿用了中小企業板現有上市首日交易監控和重大交易異常賬戶處理方式,並對證券公司在投資者教育和客戶交易行為規範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介紹,《通知》在總結中小企業板,特別是恢復新股發行以來上市首日交易監控和風險控制經驗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到創業板公司規模較小、概念新且估值難、新股上市首日價格波動性可能更大等特點,增加了直接停牌至收市的新停牌指標,目的在於進一步防範和控制交易風險,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該負責人還表示,創業板作為一個新興市場,雖然很多公司顯現出較強的成長性,投資者對創業板公司股票的市場表現可能存在較高預期。但投資者應關注到,創業板上市公司多處於創業及成長期,發展相對不成熟,業績較不穩定,一些公司經營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經營失敗,出現退市風險。另外,由於創業板公司發行股份數額不大,在上市首日如果投資者盲目跟風買賣,非常容易引發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從今年新股發行重啟以來的情況看,上市首日追高買入的投資者多數虧損。深交所發佈創業板上市首日的風險控制措施,旨在警示投資者注意創業板投資風險,謹慎參與。(杜雅文 吳銘)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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