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士、臺灣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
按照政協章程的規定,政協全國委員會由黨派、團體、界別及特邀四個方面、34個參加單位的2000多名委員組成。其中,黨派有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革)、中國民主同盟(民盟)、中國民主建國會(民建)、中國民主促進會(民進)、農工民主黨、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盟及無黨派人士;團體有全國總工會、共青團、全國婦聯、全國工商聯、全國青聯、中國科協、全國臺聯、全國僑聯及對外友好團體和社會救濟福利團體等;界別有文化藝術界、科技界、社科界、經濟界、農林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少數民族、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和宗教界;特別邀請人士主要包括來自部委、軍隊、省市及其他一些有代表性的人物。地方政協的組成決定,一般與全國政協的組織構成大體相同,但規模要小一些,參加單位也要少一些,主要反映當地社會各界構成的特點。
經協商決定的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為2238名,其中,中共委員895名,佔39.99%;非中共委員1343名,佔60.01%;九屆委員繼續擔任委員的1099名,佔49.1%,新任委員1139名,佔50.9%;各民主黨派成員666名;少數民族委員262名,佔11.71%, 55個少數民族都有委員;婦女委員373名,佔16.7%,比九屆提高了1.2個百分點。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1909名,具有高級職稱的1367名。界別設置基本保持九屆的格局,設34個界別,按照黨派、團體、方面、特邀的順序排列。為擴大覆蓋面,將“社會福利界”調整為“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
新一屆政協這個陣容,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生動地體現了新世紀愛國統一戰線的擴大,體現了中華民族大團結、大聯合的精神,符合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同心同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也為人民政協工作實現新的跨越奠定了良好的組織基礎。
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人民政協組織的這種性質,是由我國的國體、政體及自身的宗旨所決定的。
人民政協的這種性質,決定了它具有其他組織所不具有的以下特點:一是組織上的廣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在“大團結,大統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方針下,盡最大可能地把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吸收進來,達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的目的,並在共同政治基礎上“求同存異”。二是黨派合作性。人民政協以黨派團體為基礎組成,各民主黨派可以政黨名義在政協發表意見,提出提案,開展參政議政的各種活動。人民政協在共產黨的領導下,根據“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積極促進中國各黨派間的團結合作。三是民主協商性。人民政協是中國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協商國家大事,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和批評,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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