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上午9時,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新華網、中國政府網現場直播。
[吳邦國]2011年是“十二五”時期開局之年,我們將迎來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和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密切聯繫人民群眾,在新的起點上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新的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努力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為確保“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貢獻。
一、在新的起點上繼續加強立法工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標誌著我國立法工作站在了一個新的起點上。社會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是實踐經驗的總結。社會實踐永無止境,立法工作也要不斷推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也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必須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發展。更何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本身就不是靜止的、封閉的、固定的,而是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
還要看到,我們的法律體系雖然已經形成,但本身並不是完美無缺的,這當中既有一些現行法律需要修改的問題,也有部分配套法規急需制定的問題,還有個別法律尚未出臺的問題,這主要是由於立法條件尚不成熟、各方面的認識不盡一致,需要在實踐中繼續探索、積累經驗。總之,國內外形勢的新變化,改革開放的新實踐,經濟社會發展的新任務,人民群眾的新期待,不斷對立法工作提出新課題新要求。
立法任務依然艱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今後一個時期,我們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來,放到法律配套法規的制定上來,同時還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與時俱進和發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