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部分大城市住房空置率已接近或超過國際警戒線。房屋空置浪費了稀缺的土地資源,造成資源享有的不公平,貧富差距加大。因此,徵收房產空置稅十分必要。”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經濟研究所名譽所長郭松海建議。
郭松海表示,房產空置稅的納稅人徵稅對象應區分為兩種情況。“對開發商竣工驗收後進入流通市場的商品房,有一定數量合理庫存,是客觀必然。但如果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捂盤惜售,故意扭曲市場供需狀況造成空置的增加,對這種操縱市場的行為,則應該徵收房產空置稅。而長期擁有閒置房屋的業主,過多佔有公共的土地資源,導致資源緊張,價格上漲,
其消費行為產生外部負效應,為此應付出相應成本。”
郭松海表示,我國房屋空置的統計正在與國際逐步接軌,為開徵房產空置稅提供基礎條件,但對房產空置稅的徵收,如果沒有強制措施作保障,稅收則無法實施。
為此,他建議建立城市統一的房產權屬檔案與信用檔案體系,健全完善城市房地產市場資訊監測體系,為試徵房產空置稅提供可靠依據。同時整合銀行、房管、稅務等部門的力量,建立個人房產權屬與信用數據資訊資源共用的平臺,以此為依據,對房產空置稅的納稅人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在我國開徵房產空置稅是一項全新工作,涉及部門較多,政策性較強。郭松海建議,建立強有力的開徵房產空置稅的組織協調機構,研究制定當地試徵房產空置稅的規則、標準,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政策,研究徵稅的範圍、程式、步驟及內容,徵稅的基數、稅率等,並組織協調各區政府、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及物業公司等部門付諸實施。(記者李延霞、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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