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我國去年已實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又在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簡稱《條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這些規範和條例的頒布實施固然對促進我國廢棄家電回收步入環保征程有著巨大的促進作用,但還顯不足。”董明珠認為。
董明珠認為,雖然我國廢棄電器電子處理行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由於行業起步較晚,相關主管部門對具體處理方式、標準等要求一直未明確,導致行業處理技術和設備花樣百齣、良莠不齊。“此外,廢棄家電和電子產品的迴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涉及10余家政府管理部門,而這些管理部門的政策之間必須協調一致才能促進廢棄物迴圈利用產業的健康發展。”
“剛實施的《條例》對電子電器產品生產者、廢棄者和回收處理者的職責劃分不明晰;未提及針對培養國民環保意識的具體措施;對生產企業參與處理的鼓勵政策不明確;監督管理措施沒有細化,懲罰力度也遠遠不夠。”對此,董明珠建議,政府應成立專門的管理部門,全面負責管理廢棄家電和電子產品迴圈利用的整個過程,防止出現“九龍治水”的無序局面。
董明珠建議,政府針對回收系統出臺強制性政策,加強政府、消費者、回收商/生產商和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等四方面的責任,大力實施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工作,通過回饋方式鼓勵全民參與,以此來建立和完善回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