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北京3月5日北京消息 當今社會普遍有一種誤解,認為個人破產會損害債權人利益。對此,全國政協委員、祈福集團董事長彭磷基建議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減少社會市場混亂。
彭磷基認為,當今社會上存在的資不抵債等現象,若債務人是經嚴格審查被確認破產的,則債權人能清楚認識到債務人的經濟能力,可避免再浪費人力物力無期限追討。個人破產制度可以和個人財產登記制度、個人信用體系相互促進。
彭磷基認為,自然人破產制度可以合理解決債務危機,減少市場混亂。從國外的破產立法發展來看,公司破產也不過是個人破產的放大和延伸。(記者春陽、特約記者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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