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是如何產生的

時間:2008-02-28 09:13   來源:SRC-423

 

  政協委員產生的具體運作步驟一般為:

 
  一、提名推薦。推薦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由各黨派中央、各人民團體、無黨派民主人士、各個界別等協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國委員會委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商推薦。

  二、協商確定建議名單。對各方面提出的推薦名單由中共黨委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反覆同各推薦方面協商形成建議名單。

  三、政協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將委員建議名單提交常務委員會會議進行協商和表決,經全體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予以通過。

  四、公佈。經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的委員,由政協辦公廳(或辦公室)分別通知推薦單位和個人,向委員發委員證書,並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公佈。

  增補政協委員的程式,也需要經過提名、協商、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和公佈這幾個步驟。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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