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代表團提議案 建議修改檢察院組織法

時間:2012-03-07 13:41   來源:中新海南網

  6日,海南省檢察院報送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二條的議案建議,被確定為海南省代表團以全團名義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提交的4件議案之一。

  該議案中說到,海南省檢察機關以“執法為民,服務三農”為工作宗旨,在2008年確定了“基層檢察工作重心下移,檢力下沉”的工作思路,積極探索設置了36個派駐鄉鎮檢察室,在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化解基層社會矛盾、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國28個省(區、市)檢察機關共設置了1895個基層檢察室,這些改革成果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新發展,是我國檢察制度的新內容,需要從國家法律層面予以正式認可。因此,海南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向全國人大提出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二條的議案,為派駐基層檢察室建設提供國家法律層面的依據。

  該議案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最高人民檢察院儘快修改檢察院組織法,就設置派駐基層檢察室作出法律規定,在第二條增設一款:“基層人民檢察院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街道、鄉鎮、社區等區域設置若干派駐基層檢察室。派駐基層檢察室是基層人民檢察院的組成部分”。

  據了解,海南全省21個市(縣、區)基層檢察院共設立36個派駐鄉鎮檢察室,覆蓋158個鄉鎮、59個農場、13636個自然村,為佔全省總人口近70%的555萬農民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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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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