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連發生的撞豪車遭遇天價賠付的案例,讓人慨嘆撞豪車會導致“一夜返貧”,撞豪車的賠付甚至超過人命(本報3月5日曾做報道)。如何避免因撞豪車而意外傾家蕩產?連日來,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們就這一話題展開了熱議,並紛紛支招。全國政協委員彭磷基認為,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是當前我國交強險賠付力度太低,他建議將交強險保額提高到50萬至100萬元。
新聞背景
今年1月31日,溫州一輛雅閣轎車撞上勞斯萊斯,雅閣車主負全責。事後,勞斯萊斯的維修費用鎖定為35萬元,除去保險公司賠付的16.2萬元,其餘18.8萬元需雅閣車主自行承擔。此後數日,南京一輛東南菱悅撞上價值1200萬元的限量版勞斯萊斯幻影轎車,後者維修費用至少80萬元。東南菱悅車主負全責,而他的三責險保額僅30萬元。
支招1:
大幅提高交強險保額
全國政協委員彭磷基表示,機動車主每年強制繳納保費1050元,造成他人損失後,由保險公司在財產損失最高賠付2000元,醫療費最高賠付10000元,傷殘死亡最高賠償110000元的限度內賠付。有限的交強險賠付與巨大的賠償數額相比,可謂杯水車薪。
彭磷基分析稱,出現撞豪車“傷不起”,根本原因就是交強險設計上有問題,在交強險的制定上,保險行業的經營者無疑是最大的贏家。他們一方面收取被輿論稱之為“暴利”的強制險保險費,另一方面收取商業險保險費,可謂兩頭都有錢賺。而交強險“不保險”,有名無實。
為此,彭磷基建議,首先提高交強險保險費的繳費額,使之達到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賠付50萬至100萬元的保險費數額。
同時,提高交強險賠付額度,除財產損失限額外,醫療以及傷殘死亡賠償數額按照規定全額支付,使公民的健康權、生命權得到尊重。無論受害人有無責任,醫療費、傷殘死亡賠償費均由收取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承擔,設計多家保險公司的,由各保險公司按比例平均承擔。
支招2:
“雙強險”+“豪車險”
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政協原副主席陳景秋也對普通車主撞豪車“一夜返貧”深有感觸,他認為根本原因是我國險種不齊全。陳景秋認為,價值上千萬的豪車其實就是“奢侈品”。當豪車上牌照取得路權的時候,可強制購買一份針對奢侈品的無過錯責任險,一旦發生事故可由保險公司理賠。
他表示,保監會應儘早完善我國的保險制度。如果價值千萬的豪車和普通車發生碰撞,前者只需賠付近萬元,後者確需承擔幾十萬元的高額賠付,于情于理都不公平。在制度完成較大調整前,應儘快出臺專門針對豪車保險的險種。
此前,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總經理曾慶洪也曾提出過此類建議,他認為,應通過制度設計讓豪車車主承擔更多義務。
陳景秋還建議,立即將保額20萬元至100萬元三責險的檔次進一步細分,每一檔增加10萬元,供普通車主選擇,以減輕他們的保費負擔。應將“交強險”發展為“雙強險”。一方面是強制投保人必須先投保,另一方面,強制保險公司必須全額理賠,而不受交通事故責任比例等因素的影響。
支招3:
三責險保額適度提高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政協委員認為,撞豪車“傷不起”,普通車主應適度提高三責險保額。
全國政協委員、保監會原副主席魏迎寧也認為,任何車主都有撞到豪車的可能性,也可以通過購買相對高額的三責險來轉嫁這種風險。因為限制普通車主撞上豪車的賠償責任,現行法律沒有、也不宜做這種規定。事故責任方應該賠償對方損失,不能因為誰的車便宜就減輕或免除誰的賠償責任。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係教授庹國柱也認為,即使不考慮豪車碰撞事件,普通車主的三責險額度也應比以往有所增加。以北京為例,死亡賠償金按照上一年度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已經超過60萬元。在交強險11萬元的死亡賠償之外,再補充投保50萬元的三責險比較合適。
北京某保險公司負責人昨天則提醒,普通車主在購買車險時,除了買足“三責險”,投保不計免賠險也相當重要。不計免賠特約條款是車險的一種附加險,如果投保了該車險,就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20%的賠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