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老齡化”進程加速 “未富先老”考驗養老事業發展

時間:2012-03-12 10:24   來源:新華網

  生育率低、人口結構老化、社保制度相對滯後,加速“老去”的中國社會呈現出“未富先老”的鮮明特徵,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們呼籲,中國需要探索社會化、多元化、多渠道、市場化的綜合養老道路,讓老年人老有所養、幸福度過晚年。

  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新聞發言人趙啟正說,中國老齡化的特點是未富先老,一般國家在每人平均GDP達到1萬美元以後才進入老齡化社會,而中國在每人平均GDP3000美元時就進入老齡化社會了。

  據中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截至2010年11月1日,全國總人口為13.4億人。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8億人,佔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9億人,佔8.87%。

  “十二五”時期將是中國人口老齡化的快速發展時期。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政協副主席王乃靜說:“預計到2015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2.16億,約佔總人口的16.7%;高齡老人比率高,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將達到2400萬,約佔老年人口的11.1%,高齡化超過老齡化增速。”

  老齡化進程不斷提速,中國的社會化養老體系卻並不健全。全國政協委員劉雲生舉例說,一方面,目前中國養老床位300多萬張,佔老年人口總數不足2%,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另一方面,大量老年人“未富先老”,缺乏相關養老保障,沒有能力住進養老機構,尤其在農村出現大量“空巢老人”。他們沒有子女陪伴,幾乎和孤寡老人一樣,要獨自承擔生產和家務勞動,獨自面對就醫、維修房屋、取暖等很多生活難題,孤獨地度過晚年;還有相當數量的老人與子女分居,處於隱性空巢狀態,雖然物質生活較有保障,但缺少必要的日常生活照料,精神生活貧乏。

  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工商聯副會長茅永紅認為,如今中國家庭結構的小型化使得家庭養老的經濟負擔和生活照料負擔日益加重,家庭養老功能單一且日益弱化。

  茅永紅委員說,當前中國的社區居家養老仍處於起步階段,服務設施配套不足,農村服務設施缺乏情況更為嚴重,服務品質滯後於老年人的實際需求;機構養老服務能力明顯不足,缺乏資金支援,養老床位少,保障面相對較小。

  代表委員們普遍認為,在“未富先老”特徵下,中國的養老事業應遵循“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政府購買與個人購買相結合”原則,政府的重視程度、政策主導和投入引導非常重要。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年底前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來自江西省的全國人大代表陳春平說,這給幾千年來中國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帶來了實現“老有所養”願望的信心。

  一些代表委員認為,中國傳統經濟體制下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一種“低工資,高福利”、由政府和企業“包攬”的低水準的全民福利制度,已經不符合形勢發展的需要。應積極爭取社會力量支援,探索社會化、多元化、多渠道、市場化的綜合養老道路。而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積極性,能否轉化為推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現實,還需要國家協調有關部門,有計劃、有規劃地解決民辦養老機構建設用土地問題,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全國政協委員、河北省總工會主席馬蘭翠說,養老產業作為一項利國利民的朝陽產業,發展勢頭強勁。目前,河北養老機構總數已達1176家,其中民辦養老機構由去年的344家增加到現在的425家。“但是與這一勢頭不相適應的是,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發展正面臨著相關法律法規缺失、土地瓶頸制約嚴重兩大難題。”

  專家指出,對於民辦養老機構如何登記,登記後由誰管理,養老機構和入住老年人的權利和義務關係,養老機構和入住老年人的權利由誰來維護,養老機構和入住老年人行為如何規範及違規如何處罰等等問題,至今國家尚無一個有章可循的政策法規來規範、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機構建設。

  “養老形勢時不我待,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積極性很高。”馬蘭翠等代表委員建議,應儘快出臺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加強養老機構建設的管理、規範、指導、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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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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