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0日消息 全國政協委員劉紅宇認為,貪污公款、收受賄賂、公款吃喝等貪腐行為是老百姓深惡痛絕的社會現象,嚴重危害了黨與政府的執政基礎,而我國現行的反腐理論也與國際反腐理論存在不合等內在的立法漏洞,而且還缺失獨立的腐敗案件訴訟程式,各反腐組織之間的協調性不足等外在運作機制上也有缺陷。對此他建議將國家反腐敗法納入人大立法規劃,全面開展與反腐敗立法相關的法律調研,儘快出臺國家反腐敗法,針對目前亟需解決的腐敗問題,應分別在國家反腐敗法中強化和明確財產申報與公示和加大對腐敗官員處罰力度等6個方面的內容。 (春陽 李慧 賈永輝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