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章第六條規定:“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中國共產黨成立後,在黨的一大和二大上,分別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綱領》和《中國共產黨章程》。《綱領》和《章程》都對黨員的言行提出了較為明確的要求,並在以後召開的黨的代表大會上,對黨章不斷進行了修改,從而對黨員的要求作了進一步的完善。
紅軍時代,入黨誓詞已經比較規範,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建國初期入黨誓詞幾經修改。
1982年9月召開的黨的十二大首次把入黨誓詞作為一條寫進了黨章。把入黨誓詞寫進黨章,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第一次。黨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通過的黨章都重申了這一條。
中國共產黨的入黨誓詞共分為5個時期——
紅軍時期:嚴守秘密,服從紀律,犧牲個人,階級鬥爭,努力革命,永不叛黨。
抗日戰爭時期: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堅持執行黨的紀律,不怕困難,不怕犧牲,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到底。
解放戰爭時期: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作如下宣誓:一、終身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二、黨的利益高於一切。三、遵守黨的紀律。四、不怕困難,永遠為黨工作。五、要做群眾的模範。六、要保守黨的秘密。七、對黨有信心。八、百折不撓永不叛黨。
建國初期: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承認黨綱黨章,執行黨的決議,遵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隨時準備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全人類徹底解放奮鬥終身。
十二大以後: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