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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峽交流基金會協商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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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識
海協關於海基會3月8日、3月9日來函事函 (1996-3-11)
來源: 國臺辦 日期: 2008-06-06 12:24
海峽交流基金會:
貴會3月8日、9日來函及附稿,違背了兩會有關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口頭共識。來函及附稿是我們不能接受的,現予退回。
特告。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199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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