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達成關於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
時間:2009-07-18 15:34 來源:外交部網站
1999年11月10日至15日,中國政府代表團同美國政府代表團在北京就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問題舉行談判。11月15日,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雙邊協議。至此,中美兩國正式結束了雙邊談判。
世界貿易組織的前身是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中國政府參與了該組織的創建,並於1948年5月21日正式成為關貿總協定締約方。新中國成立後,由於種種原因,臺灣當局長期霸佔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1950年3月,臺灣當局退出了關貿總協定,1965年3月取得觀察員資格。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席位。11月16日,關貿總協定第27屆締約國大會根據聯大2758號決議,取消了臺灣當局的觀察員資格。1982年11月,中國政府獲得觀察員身份並首次派團列席關貿總協定第36屆締約國大會。
1986年7月10日,中國駐日內瓦代表團大使錢嘉東代表中國政府正式提出恢復中國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中締約方地位的申請。中國開始了與關貿總協定締約國的雙邊談判。1989年5月,中美第五輪復關問題雙邊磋商取得進展,談判有望在1989年底結束。1989年春夏之交發生北京政治風波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中國實施制裁,中國政府和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頂住了西方的制裁,經濟繼續保持快速發展。西方國家逐漸認識到制裁不能壓倒中國,並逐漸解除了制裁。
中美復關談判隨之得到恢復。1992年10月,中美達成《市場準入備忘錄》,美國承諾“堅定地支援中國取得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地位”。 1995年3月,中美在北京達成八點協議,美方同意在靈活務實的基礎上進行中國“入世”的談判,並同意在烏拉圭回合協議基礎上實事求是地解決中國發展中國家地位的問題。
在1995年關貿總協定更名為世貿組織之後,中國政府于11月照會世貿組織總幹事魯傑羅,把中國復關工作組更名為中國“入世”工作組。1997年下半年,中國先後與紐西蘭、韓國、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巴基斯坦等國就中國“入世”問題達成雙邊協議,並與智利、哥倫比亞、阿根廷、印度等國基本結束了中國“入世”雙邊市場準入談判。
1997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應邀訪美,在與克林頓總統發表的聯合聲明中,中美兩國認為,中國全面參加多邊貿易體制符合雙方的利益。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雙方同意加緊談判。1998年6月17日,江澤民主席在接受美國記者採訪時表示:1.世貿組織沒有中國參加是不完整的。2.中國毫無疑問要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加入世貿組織。3.中國的“入世”是以權利和義務的平衡為原則的。 1999年4月6日至13日,國務院總理朱A基訪美。4月10日,中美簽署“中美農業合作協議”並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發表聯合聲明,美方承諾“堅定地支援中國于1999年加入世貿組織”。
1999年5月8日,美國轟炸中國駐南斯拉伕聯盟共和國大使館。中美繼續進行這一談判的氣氛不復存在,中方中止了中美關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雙邊談判。此後,美方多次提出恢復談判。在此情況下,中方審時度勢,決定適時恢復談判。 9月11日,江澤民與克林頓在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第七次非正式會議期間進行了會晤,中美恢復了雙邊談判。
1999年11月15日,經過艱苦談判,中美雙方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在北京達成雙邊協議,這意味著中國與美國就此正式結束雙邊談判。中美兩國簽署上述協議是一個雙嬴的結果,有利於加快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進程,有利於促進中美經貿合作的全面發展,有利於中美關係的穩定和發展,並將為世界經濟的發展與繁榮注入新的活力。
編輯: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