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6日電(記者顧瑞珍)新中國成立60週年來,我國科技事業蓬勃發展,取得了許多為世界矚目的成就。尤其在1978年以後,我國的科技事業在經過了十年寒冬後,重新站在了世界科技創新力競爭的起跑線上,我國科技體制改革也逐漸起步,助推新中國科技發展。
我國原有科技體制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逐步形成的,其突出特點是科技資源集中在政府所屬獨立科研院所。這一體制曾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為我國經濟發展、國防建設和社會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也為科學技術自身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隨著我國的改革開放進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原有科技體制弊端日益突出。自20世紀80年代始,中央決定對科學技術體制進行堅決的、有步驟的改革。
1985年,中共中央發佈《關於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全面啟動了科技體制改革。199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加速科學技術進步的決定》,確立了“科教興國”戰略,提出“穩住一頭,放開一片”的改革方針,開展了科研院所結構調整的試點工作。199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了全國技術創新大會,發佈了《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推動應用型科研機構和設計單位向企業化轉制,對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實行分類改革。2006年,中央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科學技術大會,對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做出戰略部署,發佈了《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提出努力形成技術創新、知識創新、國防科技創新、區域創新、科技仲介服務等相互促進、充滿活力的國家創新體系。
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顯著成效。改革以前,國科研力量和科技資源主要集中在獨立科研機構。1999年時,中央級科研院所共有1000多家,其中產業部門370多家,中科院120多家,公益部門等所屬有300多家,軍工院所250多家。到目前,除軍工院所外,產業部門所屬370多家已全部完成企業化轉制(包括13家中科院研究所),公益類院所265家已明確改革方案,在中央級非軍工院所中,已完成企業化轉制的接近一半;此外,地方也有近900家開發類院所完成企業化轉制。初步形成了科研院所、高校、企業和科技仲介機構等各具優勢和特色的創新主體。
科技體制改革在優化科技力量結構和佈局的同時,還促進了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不僅推動了我國科技事業的發展,還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撐。據統計,2007年247家中央級轉制院所承擔來自企業的委託開發經費127億元,是2000年的4倍;申報專利3674項,轉讓技術成果1642個,直接受益企業達1.12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