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人民日報1982.04.06
中共中央最近向全國各地轉發了1981年年底舉行的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的紀要。紀要全文如下:黨中央在作出關於加快農業發展的決定以後,又就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健全農業生產責任制,發展多种經營等問題,採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進行了農村經濟的調整和改革,從而激發了億萬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村經濟的蓬勃發展。目前廣大農民在實踐中又提出了一些新的問題。這些問題必須及時有效地加以解決,才能進一步發動群眾,發展大好形勢,有力地推動農業生產全面持續的增長。
關於農業生產責任制
(一)截至目前,全國農村已有90%以上的生產隊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大規模的變動已經過去,現在,已經轉入了總結、完善、穩定階段。
建立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工作,獲得如此迅速的進展,反映了億萬農民要求按照中國農村的實際狀況來發展社會主義農業的強烈願望。生產責任制的建立,不但克服了集體經濟中長期存在的“吃大鍋飯”的弊病,而且通過勞動組織、計酬方法等環節的改進,帶動了生產關係的部分調整,糾正了長期存在的管理過分集中、經營方式過於單一的缺點,使之更加適合於我國農村的經濟狀況。目前,我國農村的主體經濟形式,是組織規模不等、經營方式不同的集體經濟。與它並存的,還有國營農場和作為輔助的家庭經濟。這樣一種多樣化的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結構,有利於促進社會生產力的更快發展和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充分發揮。它必將給農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帶來廣闊的前景。實踐證明,黨在三中全會以來所制定和實行的農村政策是完全正確的,各地各級黨組織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具有深遠意義的。
由於這是一場牽動億萬群眾的深刻而複雜的變革,時間短,任務重,經驗不足,在工作中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是難免的。需要我們採取積極而又慎重的態度,毫不鬆懈地做好生產責任制的完善工作。因此,從現在起,除少部分地區和社隊外,從全局來講,應當穩定下來。各級領導,包括省、地、縣、社的主要負責同志,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有計劃地培訓幹部,總結經驗,統一認識,解決實際問題,使現行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包括農、林、牧、副、漁各業的責任制能夠進一步完善起來。
(二)各級黨的領導應向幹部和群眾進行宣傳解釋,說明:我國農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集體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公有制是長期不變的,集體經濟要建立生產責任制也是長期不變的。
目前實行的各種責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額計酬,專業承包聯產計酬,聯產到勞,包產到戶、到組,包乾到戶、到組,等等,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不論採取什麼形式,只要群眾不要求改變,就不要變動。
前一個時期有些人認為,責任制只是包乾到戶一種形式,包乾到戶就是“土地還家”、平分集體財產、分田單幹。這完全是一種誤解。包乾到戶這種形式,在一些生產隊實行以後,經營方式起了變化,基本上變為分戶經營、自負盈虧;但是,它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基礎上的,農戶和集體保持承包關係,由集體統一管理和使用土地、大型農機具和水利設施,接受國家的計劃指導,有一定的公共提留,統一安排烈軍屬、五保戶、困難戶的生活,有的還在統一規劃下進行農業基本建設。所以它不同於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個體經濟,而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它將會逐步發展成更為完善的集體經濟。
(三)健全與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工作,仍應按照中共中央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幾個問題》的文件精神,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在各地建立的生產責任制中,實行聯產計酬的佔生產隊總數的80%以上,一般地講,聯產就需要承包。聯產承包制的運用,可以恰當地協調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並使集體統一經營和勞動者自主經營兩個積極性同時得到發揮,所以能普遍應用並受到群眾的熱烈歡迎。目前存在於不同地區的名目眾多而又各具特色的責任制形式,是群眾根據當地不同生產條件靈活運用承包形式的結果。
在經濟發展水準較低,沒有多少技術分工,而且又以種植業為主,沒有多少集體副業的社隊,一般是按人勞比例,或者按勞力平均分包耕地;在經濟比較發達,已形成了較細的專業分工和技術分工的社隊,則一般是由勞力按農、林、牧、副、漁、工等項分業和某些技術分工而實行專業承包;在情況介乎二者之間的地區則宜二者兼用。
適於個人分散勞動的生產項目,可以包到勞力、包到戶;需要協作勞動的生產項目,可以包到組。承包到組、到戶、到勞力,只是體現勞動組織的規模大小,並不一定標誌生產的進步與落後,但必須與當時當地的生產需要相適應,宜統則統,宜分則分,通過承包把統和分協調起來,有統有包。
包工、包產、包乾,主要是體現勞動成果分配的不同方法。包乾大多是“包交提留”,取消了工分分配,方法簡便,群眾歡迎。但這種方法一般只適用於某些宜於分散經營的項目和單一經營的單位。在副業收入比重較大,從而所形成的經濟關係和勞動方式也比較複雜的社隊,為實現勞動的等量交換,就要有一個共同計算標準,還有必要採用包乾、包產或以產計工以及其他計酬方法,實行統一分配,以便合理平衡各類從業人員的報酬。
總之,不同形式的承包,都有它在一定地點和條件下的適應性和局限性,即使在一個生產隊內,也可以因生產項目、作業種類不同而採取多種形式。各級領導幹部在指導群眾確定生產責任制形式時,一定要下苦功夫向實踐學習,向群眾學習,尊重群眾的創造精神,真正做到因隊制宜。切不可憑主觀好惡硬推、硬扭,重復“一刀切”的錯誤,也不可撒手不管,任其自流。
(四)在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土地的集體所有制,切實注意保護耕地和合理利用耕地。
集體所有的耕地、園地、林地、草地、水面、灘塗以及荒山、荒地等的使用,必須服從集體的統一規劃和安排,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私自佔有。集體劃分給社員長期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以及宅基地,所有權仍屬集體。
不論實行何種類型的承包責任制,土地的承包必須力求合理。在實行包產到戶、包乾到戶的地方,提倡根據生產的需要按勞力或人勞比例承包土地;由於勞力強弱、技術高低不同,承包土地的數量也可以不同。國家職工和幹部不承包土地。社員承包的土地應盡可能連片,並保持穩定。這樣才能充分調動社員的積極性,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並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集體可以留下少量機動地,暫由勞多戶承包,以備調劑使用。為了保證土地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協調與統一,社員承包的土地,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在集體統一計劃安排上,從事生產。為了提高土地生產率,鼓勵社員在承包土地上加工經營,應按照加工經營後增加的效益給以合理報酬。
嚴禁在承包土地上蓋房、葬墳、起土。社員承包的土地,不準買賣,不準出租,不準轉讓,不準荒廢,否則,集體有權收回;社員無力經營或轉營他業時應退還集體。
我國人多地少,控制人口、保護耕地是我們的重大國策。要嚴格控制機關、企業、團體、部隊、學校、社隊佔用耕地,特別是城市附近的菜地更不應佔用;對非法佔用或不合理佔用的必須加以糾正和處理。今後,應制訂各級土地利用規劃和嚴格的土地管理法令。當前要抓緊幫助農民搞好農村房屋建設的規劃。
集體土地上的公共建築、生產設施、樹木,以及其他公共財產,都是社會主義公共積累,也是集體經濟繼續發展的基礎,必須妥為保護,可以採取有利於生產的適當的經營方式,但決不可任意破壞。對乘機巧取、強佔、哄搶、私分、破壞者,要嚴肅處理。
(五)要把完善生產責任制的工作和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目標密切聯繫起來。當前發展多种經營和商品生產,已成為廣大群眾的迫切要求,我們的工作必須緊緊跟上。正如一個縣的領導同志所講的:“責任制是啟動器,多种經營是突破口,兩個環子一齊抓,集體個人一齊上,生產力再次大解放”。生產隊要因地制宜制訂全面發展農、林、牧、副、漁、工、商的規劃,有計劃地作好勞動力的安排,並選擇相應的生產責任制形式。即使在那些目前基本上實行分戶經營的生產隊,也應逐步量力而行地從事一些多种經營項目,如林場、茶場、果園、養殖場等,逐步發展專業分工和專業承包,逐步改變按人口平均包地、“全部勞力歸田”的作法,把剩餘勞力轉移到多种經營方面來。
(六)實行各種承包責任制的生產隊,必須抓好訂立合同的工作,把生產隊與農戶、作業組、專業人之間的經濟關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用合同形式確定下來。這是集體經濟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必須認真做好。公共建設勞務、計劃生育和統購派購任務也應納入合同。合同可以由粗到細,形式要便於群眾理解和接受。簽定合同要民主協商,簽定之後必須遵守。(一二)
關於改善農村商品流通
(七)根據目前國家財力狀況,今後一個時期農副產品收購價格必須採取基本穩定的方針。增加農民的收入,不能指望提高收購價格或降低收購基數,而只能主要依靠發展商品生產,實現多產暢銷。當前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一方面農村商業不適應發展商品經濟的需要,以至農村多种經營剛有初步發展就出現了流通不暢,買難賣難等問題,造成生產性浪費;一方面也存在著一些單位抬價搶購緊缺商品,衝擊國家計劃的情況。因此,必須採取切實措施,改善農村商業,疏通流通渠道,加強市場管理,以保證農業生產迅速發展,為國家提供更多的產品,為農民增加更多的收入。
(八)農業經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糧、棉、油等產品仍須堅持統購統銷的政策。實行派購的二類農副產品,要確定合理的收購基數,一定幾年;某些不便定基數的品種,也要確定合理的購留比例。基數以外的產品,有些仍由國家收購,有些按比例收購一部分,有些全部由社隊和農民自行處理。基數外產品的收購價格,允許按照市場供求狀況實行一定範圍的浮動。城市郊區要鼓勵農民多種蔬菜,原來的菜地不得任意改種,以保障和改善城市的蔬菜供應。要逐步推行合同制,通過合同把國家計劃任務和農民的生產安排更好地協調起來。
農副產品收購,要堅持國家、集體、個人三兼顧,不能只顧一頭。前幾年國家提高了農副產品收購價格,並對收購政策作了一些必要的調整,農民從中得到了很大好處。要使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保持基本穩定,以照顧農民的既得利益,保證農業生產持續穩定地發展。同時,要教育農民顧全大局,保證按規定品質完成農副產品交售任務,支援工業、城市和出口,力爭為國家建設多做貢獻。
(九)農村供銷合作社是城鄉經濟交流的一條主要渠道,同時也是促進農村經濟聯合的紐帶。要恢復和加強供銷社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使它在組織農村經濟生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供銷合作社要逐步進行體制改革。各省、市、自治區可以選擇一兩個縣就以下辦法進行試驗:基層供銷社恢複合作商業性質,在自願原則下擴大吸收生產隊和農民入股,經營利潤按股金和按交售農副產品數量分紅,實行民主管理,把供銷社的經營活動同農民的經濟利益聯繫起來;縣級供銷社改為基層社的聯合社;縣聯社和基層社都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向國家交納所得稅的制度;改革後供銷社原有國家職工的一切待遇不變。
(十)必須多方設法疏通和開闢流通渠道。國營商業和供銷合作社要充分利用現有經營機構,打破地區封鎖,按照經濟規律組織商品流通,大力開展產品推銷工作。同時,要有計劃地試辦和發展社隊集體商業,如貿易貨棧、聯合供銷經理部和農工商聯合企業等等,逐步實現多成分、多渠道、少環節。各級商業部門應把積極支援和指導社隊開展推銷和採購業務活動當作自己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計劃、財政、物資和交通等部門,應把社隊集體商業、社隊企業和農工商聯合企業列入戶頭,給予方便。農村商業實行多渠道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劃分業務範圍,做好協調、疏導和管理工作。農村各種商業組織和個人運銷活動,都要嚴格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服從工商管理。
(十一)要在保證完成計劃上調任務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農副產品的就地加工、產品精選和綜合利用。這既可以提高產品的利用率和經濟價值,又可以減少產品推銷、貯存和運輸的困難。除農村社隊要繼續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外,商業部門對於收購的農副產品,也可以自己加工,或與社隊聯合加工和委託社員進行家庭加工,走收購——加工——銷售的路子。農村的加工業,要根據經濟效益原則,由主管部門協同地方做出規劃,有步驟地發展,避免盲目性。關於農業科學技術
(十二)農業可以吸收多學科的科學技術成就,成為知識密集的產業部門。在充分發揚我國傳統農業技術優點的同時,廣泛借助現代科學技術的成果,走投資省、耗能低、效益高和有利於保護生態環境的道路,將使我國的農村面貌發生巨大的變化。過去,在領導農業生產中,對科學的作用認識不夠,忽視智力投資和現有人材的使用,必須及時改正。
(十三)農業科學研究工作要在調整和整頓的基礎上,動員組織各方面的研究力量,緊密結合農、林、牧、漁等業生產近期和長遠的需要,擬定一批科研重點項目,如培育優良品種,改進耕作制度和栽培技術,實行科學施肥和合理用水,研製新的高效低殘毒農藥,有選擇地推廣適用的農業機械等,有計劃地進行科學技術攻關。各級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機構要相互配合,加強協作。國家農委和國家科委要加強領導,共同做好農業科技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四)要恢復和健全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充實加強技術力量。重點辦好縣一級推廣機構,逐步把技術推廣、植保、土肥等農業技術機構結合起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協作,使各項技術能夠綜合應用於生產。各地要把現有農業科技成果分類排隊,制訂計劃,因地制宜,分期推廣。
目前各地正在試行多種形式的農業技術責任制,開展群眾性的技術協作和科普活動,效果很好,應注意總結、提高。
(十五)要進一步搞好農業資源調查和農業區劃這一基礎工作,為合理開發、利用、保護農業自然資源、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和佈局提供科學依據。當前要抓緊土地、水、生物等資源和重點開發地區的調查,特別要加強農業資源的保護工作,制止某些地區生態環境繼續惡化;抓好縣級農業區劃和成果的應用。在區劃的基礎上,制訂土地利用和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把山、水、田、林、路的治理,生產、生活、科學、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的建設和農村小城鎮的建設,全面規劃好。
(十六)教育是發展科學技術的基礎。有關部門要調整和加強農業院校的領導班子,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縣級以及縣以下農村的中學要設置農業課程,有的可以改為農業專科學校。繼續抓好各級農業領導幹部和管理幹部以及職工的專業培訓,組織師資進修,訓練各類專業技術幹部。高等農業院校和中等農業學校都要拿出必要的力量承擔培訓任務。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強農民教育,抓緊掃盲工作,提高科學文化水準。
(十七)目前,我國廣大農村正在興起一個學科學、用科學的熱潮。農業科技人員要深入農村,安心農業,鑽研業務,努力工作,熱心為農民和農業生產服務,作出新貢獻。各級黨組織和農業部門對農業科技人員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給予關心,工作上給予支援;並要做好考核、晉陞、表彰和獎勵工作。今後要逐年分配大中專畢業生到公社一級去擔任技術工作,按國家幹部特遇。對自學成才的農民技術員,各地可採取定期考試、考核辦法,發給證書,給予技術補貼或擇優錄用。
關於提高經濟效益、改善生產條件
(十八)農業生產應和其他各部門一樣,十分重視經濟效益原則,強調發掘內涵性潛力。長期以來,不講效益,不講經濟核算,鋪張浪費,增產不增收,是一種普遍現象。必須教育幹部、群眾,切實改正。
我國人多地少,調整期間,農業建設投資有限,要力爭做到以最少投入獲得最大收益。無論種植業、養殖業、農村工業副業,都必須強調提高單產,提高勞動生產率。糧食和經濟作物的增產,主要靠改變廣種薄收,實行精耕細作,集約經營,改造中產、低產田。畜牧業要強調提高出欄率、出肉率和產毛率。其他各業都應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按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的要求建立合理的生產結構,可以獲得綜合經濟效益,並增加農業經濟的內部積累。合理的生產結構必須避免過去生產單一化的錯誤,與此同時,又必須注意使個別地區因地制宜的發展計劃和全國的合理佈局協調起來。各地在調整生產結構中,必須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國家農委《關於積極發展農村多种經營的報告》的通知中提出的“決不放鬆糧食生產,積極開展多种經營”的方針。在土地利用方面,主要是將本來不宜於種糧食,而適宜種其他作物的耕地逐步改為合理種植;在適宜的地區,發展國家急需的原料如棉花、糖料等生產;積極發展多种經營,重點應放在開發山區、水域、灘塗、草原和發展家庭養殖業方面。這些方面存在著巨大的潛力,要廣開生產門路,向農業生產的廣度和深度進軍,而不宜片面地鼓勵在有限的耕地上搞自由種植,同時注意不要破壞水土保持和生態平衡。城鄉居民的糧食供應絕不可掉以輕心,必須保證糧食生產持續穩步地增長。
只有建立起一個多种經營綜合發展的合理的生產結構,實行合理的社會分工,才能吸收農村廣大勞動力為社會創造財富,否則,將大量勞動力縮集在十幾億畝土地的種植業上,必將使勞動生產率下降和農村經濟萎縮。只有在多种經營的基礎上發展社會分工,才有利於動員農村的人力資源。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實行了專業承包責任制,發展了一大批專業戶,涌現出很多飼養能手、種植能手和各類能工巧匠,並開拓出新的生產領域,向生產的社會化、專業化方向發展。這證明:生產、就業、消費三者是互相依存、互相促進的。多种經營綜合發展,路子將越走越寬,形勢會越來越好。
發展多种經營,要集體與個人一齊上。對現有社隊企業必須進行整頓,改善經營管理和民主管理,進一步辦好。在現階段,多數地區,很多項目應主要靠農家經營。近年的經驗證明,發展家庭副業,發展專業戶,可以充分利用分散的物力、財力和具有技術專長的人材。這是一項巨大的經濟資源。對於家庭副業和專業戶,必須實行積極扶持的政策,在資金、技術、供銷等各方面給以幫助和指導;與此同時,要注意適應生產發展的需要,組織必要的協作和聯合。既要倡導在生產隊內個人與個人、個人與集體的協作和聯合,也要允許跨社隊、跨地區的協作和聯合。
(二十)現在我國的林業和畜牧業,是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應採取有效措施,儘快使它們恢復和發展起來。
要把振興林業作為國土整治的一項根本大計,要認真貫徹執行1981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保護森林發展林業若干問題的決定,和1981年12月五屆人大第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建議有關部門儘快研究建立林業基金制度,實行以林養林。
發展畜牧業要農區牧區兩手抓。農區要把一切行之有效的、鼓勵畜牧業發展的政策落實到各家各戶,充分利用農區勞力充足,設備和飼料條件較好,農牧結合較緊的長處,大力發展畜牧業。牧區要在切實調查的基礎上,明確劃分草原權屬,更好地保護和建設草原。在遼闊的邊疆和大片荒山、荒地上,要繼續有計劃地組織飛機播種,種樹、種草。
(二十一)要著重抓好水利、農機、化肥等項投資的利用效益,改善農業生產條件。
建國以來,水利建設成績很大,但有不小的浪費和損失。今後,大型水利建設,必鬚根據總體流域規劃,按擇優原則和基建程式進行,花錢多效益小的緩辦,無效益的不辦。已建成又有效益的,要搞好配套,建一處成一處。投入使用的,要抓好科學管理。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要繼續積極量力進行,講求實效。要總結推廣先進的灌溉技術和耕作措施,切實做到科學用水、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城鄉工農業用水應重新核訂收費制度。無灌溉條件或暫時無力興修水利的旱地,要因地制宜,搞好旱作。
我國耕作制度複雜,勞力眾多,集體經濟力量薄弱,農業機械化必須有步驟、有選擇地進行。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必須是機械化、半機械化、手工工具並舉,人力、畜力、機電動力並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技術措施相結合。各地應根據自己的情況推廣適宜技術和集約經營。
要積極增產磷、鉀和微量元素肥料,改變化肥構成,提高施用效益。要重視利用農家肥、綠肥、豆科作物,發展薪炭林、小水電、沼氣池,實行秸稈還田,以調節土壤化學物理性能,增加土壤有機質。化肥分配應在地區間作合理調劑,增加對中、低產地區的化肥供應。
要努力生產高效低殘毒農藥,力爭儘快取代原有的那些高殘毒農藥。
(二十二)集體經濟的核算單位,要建立經濟核算制度,搞好經濟活動分析,降低生產成本。社隊的財務整頓,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分批展開,爭取一兩年內完成。通過整頓,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特別是民主監督的制度。要整頓編制,縮減人員補貼,減輕不合理負擔。要清產核資,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以利於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要培訓經營管理人員,穩定財會隊伍,積極試行會計專業化,以提高經營管理水準。
關於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層組織建設
(二十三)近年來,黨在農村進行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同時也要看到,農村的思想政治工作還存在著渙散軟弱的狀況。必須採取措施切實加以改進。
廣大農民群眾是願意在黨的領導下走社會主義道路的。他們擁護黨的三中全會以來的各項方針政策,努力發展生產,支援四化建設。這是基本的方面。但是在現階段,有些農民還不可避免地保存著舊社會遺留的思想和習慣,這就需要工人階級的政黨給以經常的教育和正確的引導。我們必須動員各方面的力量,採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廣大農村開展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策教育,並把這種教育經常化,不斷對農民灌輸社會主義思想,為建設具有高度精神文明和高度物質文明的新農村而努力。
1981年冬到1982年春,各地要圍繞建立健全生產責任制這個中心,結合實際的工作問題和思想問題,進行“兩不變”、“三兼顧”的宣傳教育,使農民懂得:我國農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農業集體化的道路,公有制長期不變,生產責任制長期不變;要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兼顧,不能只顧一頭。集體提留、國家任務都必須保證完成。應當向農民講清,三年來,國家在照顧農民利益方面已盡了最大努力,農民也要照顧國家經濟困難,努力發展生產,增加商品,多作貢獻。
(二十四)落實黨在農村的一切方針、政策和完成各項工作任務,都必須依靠農村基層組織,包括黨的組織、政權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團體。否則,一切工作都會落空。
當前一些地方,由於放鬆了領導,生產隊的機構和領導班子陷於癱瘓、半癱瘓狀態,致使很多工作無人負責。完善生產責任制,首先要把社隊的領導班子搞好,使生產隊把應負的經濟職能和政權職能擔當起來。
要使同志們了解:實行責任制以後,有些事情分散到戶承擔,這樣更需要改進工作方法,加強集體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和協調的工作,幹部的擔子不是輕了而是重了。生產大隊、生產隊作為集體經濟組織,仍應保留必要的經濟職能。要負責合理分配和調劑承包地,管好和用好耕地;安排生產計劃、基本建設和推廣新技術;簽定和執行經濟合同,完成徵購任務和集體提留;照顧烈屬軍屬和安排困難戶的生產、生活等。同時,作為基層政權,特別是公社、大隊還要做好社會救濟、教育衛生、計劃生育、民兵訓練、治安保衛、民事調解等各項工作,保護社會主義經濟,保證國家法律、法令的執行。
要給基層幹部以合理報酬,同時也要注意精簡人員,減輕群眾負擔。要從農村工作的實際出發,經過試點,逐步建立各級幹部的崗位責任制,加強行政紀律。
(二十五)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是團結廣大群眾前進的核心和戰鬥堡壘。欲正民風,必先正黨風。農村的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過去曾經團結和帶領農民群眾進行了偉大的革命戰爭和土地改革,接著又團結和帶領農民群眾開展了偉大的互助合作運動。我們黨以自己的實踐和模範作用,取得了農民的信任和擁護。現在我國正處在一個大變化大發展的新時期,作為執政黨的黨員,更應保持和發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傳統,堅定地站在人民一邊,尊重群眾的意願,代表群眾的利益,振作精神,研究新問題,學會新本領,團結和帶領農民進行農村經濟的調整和改革,為農業現代化做出自己的貢獻。當前,特別要站在群眾前頭帶領群眾做好完善生產責任制的工作。那種不顧群眾利益,違背群眾要求,損公利己,或者放棄職守的行為,都是同共產黨員的稱號不相容的。當然應當首先看到,農村的黨員和黨的幹部,長期戰鬥在第一線,艱苦奮鬥,任勞任怨,是我們的依靠力量。對於那些富於創造精神,工作出色的,要給予鼓勵和表揚。對那些精神不振、作風不正的黨員和幹部,必須進行教育和批評。屬於上級的責任,領導要主動承擔。從1982年起,要以縣或公社為單位,利用農閒時間有計劃地對農村黨員,首先是社隊幹部進行分批輪訓。要組織他們學習六中全會的決議和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用整風精神總結經驗,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分清是非,提高覺悟。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礎上,健全黨課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把農村支部建設好,使基層支部真正成為堅強的戰鬥核心,以保證黨對政權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團體的領導,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