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戰部副秘書長兼研究室主任 莊聰生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這一制度植根于中華民族幾千年來賴以生存發展的深厚土壤,產生於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爭取民主自由和人民解放鬥爭的光輝實踐,發展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進程。長期以來,這一制度在中國革命、建設、改革事業中不斷鞏固、發展和完善,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顯示出巨大的優越性和強大的生命力。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具有凝聚力量的顯著功能,能夠為科學發展提供強大動力。發展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評判任何一種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好壞優劣,最終都要看其能否促進生產力發展、推動社會進步。在我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中國共產黨的核心地位和堅強領導,保證了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統一規劃和總體部署;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緊緊圍繞中心任務,充分發揮人才薈萃、智力密集、聯繫廣泛等優勢,就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深入考察調研,積極獻計出力。這樣的制度設計,實現了目標方向一致性和組織形式多樣性的統一、集中領導與廣泛民主的統一、富有效率與充滿活力的統一。這一制度,能夠把全社會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調動起來、凝聚起來,最大限度地形成統一意志,最大限度地集中社會資源,形成推動科學發展的強大合力。中共十六大以來,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圍繞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深入考察調研,向中共中央、國務院及有關方面提出許多重大意見建議,產生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具有團結合作的鮮明特色,有利於最大限度地實現政治資源整合。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艱巨性和複雜性,要求我國政治制度具有高度的社會整合功能。在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共同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形成了“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的政治格局。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依法長期執政;民主黨派作為中國共產黨的親密友黨,依法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在國家政治社會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全國各級人大代表中有黨外人士l8萬多人,各級政協委員中有黨外人士35萬多人,各級政府和司法部門中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外幹部有3.2萬人。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黨外幹部,在工作中享有充分的行政管理的指揮權、處理問題的決定權和人事任免的建議權,在黨和國家各項事業中發揮著積極作用。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奮鬥目標下,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在國家政權中團結合作,形成了高度的政治認同,促進了政治資源的優化配置,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和組織整個社會沿著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方向不斷前進。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具有包容協商的豐富內涵,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要求。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核心內容,也是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匯集了各民主黨派等各界各方面人士,在社會基礎、組織構成上具有極強的廣泛性和代表性,能夠把各種社會力量納入現有政治體制,廣開言路、廣求良策、廣謀善舉,實現最廣泛的有序政治參與,推動黨和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這一制度,拓寬了反映社情民意和利益訴求的渠道,既尊重多數人的普遍願望,又照顧少數人的合理要求,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民主的實現。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保障參政黨民主監督職能的履行,各民主黨派通過各種形式,對中國共產黨在治國理政中的大政方針、法律法規的制定實施特別是各級黨委依法執政及領導幹部貫徹落實中央方針政策、履行職責、為政清廉等方面進行監督,推動了社會主義民主積極穩步發展。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具有共創和諧的目標追求,有利於鞏固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政黨關係的團結和諧,是社會穩定與和諧的重要基礎和保障。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不同於西方的競爭式民主,它強調以民主協商代替競爭衝突。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不是彼此傾軋,而是在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礎上團結協作、共同奮鬥。這就從根本上避免了政黨攻訐造成的政局不穩和政權頻繁更疊,最大限度地減少了社會內耗,維護政治和諧穩定與國家長治久安。與一些國家盲目照搬西方兩黨制、多黨制從而導致黨爭頻繁、互相掣肘、內亂不斷、效率低下的情況相比,我國在經濟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的情況下能夠長期保持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與始終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