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9日電(記者 趙曉輝、任芳) 根據8日提請審議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我國將統一稅收優惠政策,更注重結構導向,把稅收優惠從原來的因區域不同為主調整為因產業制宜。
財政部部長金人慶指出,我國將實行“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新稅收優惠體系。高新技術產業、農林牧漁業、基礎設施投資、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的企業將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享有15%的優惠稅率。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將實行20%的優惠稅率。
根據草案,高新技術產業所享受的低稅率優惠將不再局限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而是擴大到全國範圍。在保持對農林牧漁業、基礎設施投資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草案還擴大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以及企業投資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優惠。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這一調整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援安全生產、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困難群體等。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商銀行安徽省分行行長趙鵬說,我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本定位,應該是以產業性導向為主、兼顧區域性協調發展。他說,新興產業的發展是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主要動力,高新技術是中國實現現代化的載體,生態環境保護是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在這些方面與發達國家有著很大差距,因而在稅收優惠政策上應首先對這些產業予以傾斜,推進產業結構優化,並在此基礎上統籌區域發展。”趙鵬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