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明:我國中醫藥法立法進程應加快步伐

時間:2010-03-11 10:32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11日電(記者萬一)正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于文明表示,我國應加快中醫藥法立法進程,保護中醫藥按照自身發展規律和特點去發展,保障中醫藥在經濟社會發展和醫療衛生服務中發揮作用。

  于文明委員說,中醫藥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中醫藥是指中華各民族的傳統醫學,是幾千年來中華各族人民與疾病作鬥爭的經驗總結;歷史悠久,又與時代同步;它是吸收同時代的科學技術不斷豐富、完善和發展的,是我國今天特有的重要衛生資源、科技資源、產業資源和優秀的民族文化資源,必須立法保護和發展。

  “我希望這部法律叫‘中醫(藥)法’。”于文明說,希望這次中醫藥立法要有戰略前瞻眼光,這樣有利於我國爭取中醫藥標準國際化的主動權,有利於國家利益、民族利益,有利於中醫藥服務世界各國人民。

  于文明委員在提案中呼籲全國人大進一步加強對中醫藥法立法起草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及早發佈實施,以保護、扶持、促進和規範中醫藥事業的發展;呼籲國務院將中醫藥法列入立法計劃,加快立法起草進程;建議中醫(藥)法起草中對指導思想、立法原則和重點解決的問題進一步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于文明委員認為,中醫(藥)法應重點解決促進中醫藥的傳承與創新;完善中醫藥資源配置;建立符合中醫藥自身特點和規律的管理制度;促進中醫中藥的協調發展;建立中醫藥發展的保障措施等5大問題。同時,中醫(藥)法一定要按照自身的特點和規律建立學科體系和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中醫藥人才評價體系、中藥品管理標準體系、科研成果評價體系。

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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