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2009年全國共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70人,其中廳局級204人、省部級8人。
代表委員們認為,要遏制腐敗案件高發的勢頭,必須依靠制度建設,加強對一把手的權力監督,斬斷腐敗現象滋生的利益鏈,用陽光預算阻擊行政消費成本上升。
用人一言堂·花錢一支筆·決策一張紙——如何圈定“一把手”權力邊界
“用人一言堂,讓買官賣官有了市場;花錢一支筆,讓貪污腐敗易如反掌;決策一張紙,冠冕堂皇。”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昌元給“三一”幹部畫了張“像”。
去年獲刑的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書記周光全就是一個“三一”幹部的典型。在他擔任市委書記的57個月間,先後收受近20個希望得到提拔官員的賄賂,包括用人、用錢、決策,很多事情都是他說了算。
全國人大代表、溫州市委書記邵佔維認為,對於“一把手”權力界限的模糊是出現“三一”幹部的重要原因。雖然各地對於決策程式都有不少規定,但往往只限于原則,針對性和操作性不強,過於寬泛。
一些代表委員反映,“一把手”的特殊地位也是造成監督“失語”的一大原因。班子成員對“一把手”的表現最有發言權,但實際中要麼懾于領導權威不敢言,要麼是利益共同體不能言,普通群眾知情權有限,更沒法監督,最終導致集體失語。
吳昌元代表建議,預防“三一”出現,關鍵是要嚴把三關:一是用人關,幹部任用常委會票決制和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制”要切實執行;二是用錢關,凡大額財物開支,都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三是重要項目審批關,凡是重要項目的審批都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班子成員包括“一把手”每人都只有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