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將在福廈泉漳分別選擇3到5所學校試辦
本報訊(記者 佘崢)福建省政府近日轉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指出,對在公辦中小學就讀的臺商子女一律免收借讀費和任何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意見》要求,在臺商較為集中的福州市、廈門市、泉州市和漳州市分別選擇3∼5所辦學水準較高的初中開設臺生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年招生計劃中劃出一定名額,招收在當地就讀的臺商子女,並安排進入臺生班就讀。
臺商子女入學後,實行隨班就讀。所招收的臺商子女實行計劃單列,不佔當年學校15%的借讀生指標。
《意見》還要求,學校要針對臺商子女群體的特殊性,以及文化背景、語言、生活習慣等方面的不同,在教學方法、課程設置等方面實行分類指導。
兩年前,我市已經在廈門一中、雙十和外國語學校設立臺生班,此外,對臺生一律免收借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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