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1日電(記者 張勇)國臺辦經濟局局長徐莽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20年來,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臺商到大陸投資和兩岸貿易已達到相當大的規模,兩岸經貿交流日益熱絡。“與20年前兩岸幾乎完全隔絕的狀態相比,兩岸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呈現出全新的景象。”
徐莽介紹說,據商務部統計,從1989年到2006年的17年間,臺商投資大陸累計金額增加了140多倍。截至2007年9月底,祖國大陸累計批准臺商投資項目74327項,臺商實際投資450.4億美元;大陸已成為臺灣對外投資的最大目的地。臺商投資從勞動密集型產業到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技術層次越來越高,企業規模越來越大,投資領域越來越寬。臺商投資大陸既有利於大陸經濟發展,又有利於島內經濟結構調整升級和企業發展壯大,促進了兩岸互利雙贏,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
與此同時,兩岸貿易規模快速擴大。徐莽說,目前祖國大陸是臺灣第一大出口市場和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截至2007年9月底,兩岸間接貿易總額累計達6933億美元,其中大陸對臺出口1196億美元,臺灣對大陸出口5737億美元,臺灣對大陸貿易順差累計達4541億美元。
兩岸通航進程也穩步向前推進。徐莽說,2003年以來,兩岸春節包機已四度飛航,兩岸客運包機節日化也已實現。在海上通航方面,目前廈門、泉州與金門,福州與馬祖之間都有客運航線。福建沿海多個城市開通了與金門、馬祖間的貨運航線。截至2007年7月,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客運通航22000多航次,共運送旅客237萬人次;貨運直航4000多航次,承運貨物超過483萬噸。
20多年來,為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祖國大陸相繼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徐莽說,早在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告臺灣同胞書》中就呼籲海峽兩岸“儘快實現通航通郵”、“相互之間完全應當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經濟交流”。1981年,葉劍英委員長髮表談話,建議兩岸雙方共同為通郵、通商、通航等提供方便,“歡迎臺灣工商界人士回祖國大陸投資,興辦各种經濟事業,保證其合法權益和利潤”。1995年1月,江澤民同志提出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強調“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將切實維護臺商的一切正當權益”。2005年3月,胡錦濤總書記發表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再次強調要千方百計照顧和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黨的十七大報告要求繼續實施和充實惠及廣大臺灣同胞的政策措施,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經濟發展,提出兩岸同胞要加強交往,加強經濟文化交流,繼續拓展領域、提高層次,推動直接“三通”,使彼此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
為鼓勵和保護臺商投資,祖國大陸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做了大量認真細緻的工作。為搭建兩岸經濟合作的平臺,祖國大陸在福建設立了4個臺商投資區,在南京、瀋陽、武漢、成都設立了海峽兩岸科技工業園或產業園;在福建、海南等地設立了9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在4個省市的部分地區設立了臺灣農民創業園。
徐莽說,為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2005年以來,祖國大陸先後對30多種原產于臺灣的水果、蔬菜、水產品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並3次緊急採購臺灣豐產滯銷水果。同時,大陸有關方面積極為臺資企業提供融資支援,支援臺灣金融機構到大陸發展,鼓勵臺資企業在大陸上市。目前,大陸累計批准設立2家臺資銀行和2家臺資保險公司,有9家臺資企業在大陸A股上市。
但他同時也指出,雖然20年來兩岸經濟關係得到了長足發展,然而由於臺灣當局的阻撓,兩岸間穩定的經濟合作機制尚未建立,兩岸直接、全面、雙向“三通”尚未實現,兩岸經濟關係呈現間接、單向、不平衡的局面,未能實現正常化。目前大陸產品輸臺仍受到歧視性的限制,大陸的企業不能直接入島投資,臺商到大陸投資也受到臺灣當局的多方限制和阻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