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屆選舉的原則
按照黨章規定的制度進行換屆選舉。主要是:一是要嚴格黨章規定的民主選舉制度。各級黨組織要嚴格按照黨章規定,按期召開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新的黨的各級委員會。二是每屆當選的代表和委員要有一定數量的更新,這樣才能把在改革開放和建設事業中成長起來的優秀分子及時補充進去。三是民主推薦候選人,其名單必須由黨員或代表提出,並經黨員或代表充分討論,不能由上級或某個人指定。四是採取各種有利於表達選舉人意志,保護選舉人積極性的選舉方式,如實行差額選舉、採用無記名方式投票、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