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黨的十八大代表選舉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體現黨內民主。各級黨組織要按照中央要求,嚴格遵循代表產生的程式規定,把發揚黨內民主、堅持走群眾路線貫穿選舉工作全過程。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黨代會代表的產生過程,既是黨員依據黨章行使民主權利、參與黨內政治生活的過程,也是各級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集中多數黨組織和黨員意見、實現黨組織意圖的過程,是民主集中制在黨內生活中的生動實踐。黨的十八大代表的產生採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反覆醞釀、逐級遴選的辦法進行,實質就在於強調代表選舉工作必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使選出的十八大代表能夠反映大多數黨員的意願,能夠代表全國各地各行業各方面的廣大黨員。
要廣泛發動所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參與推薦提名。選好選優代表,需要激發廣大黨員的參與熱情,拓寬黨員參與渠道。要深入宣傳發動,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充分認識選舉十八大代表的重要意義,了解代表選舉工作的要求,積極參與代表人選的推薦提名。要採取多種方式做好推薦提名工作,特別是要注意針對流動黨員和離退休黨員、年老體弱黨員等群體的實際情況,採取電話、郵件聯繫和到府通報情況等方式,組織他們參與推薦提名工作,確保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參與率在十七大的基礎上有所提高。
要逐級遴選擇優,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堅持推薦提名從基層黨支部開始,基層黨委、地方各級黨委和有關單位黨委都要根據多數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遴選確定推薦人選和考察對象。堅持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實行差額考察和考察預告,充分聽取基層黨組織、黨代表、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堅持黨委常委會集體研究,確定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並公示,進一步徵求黨組織、黨代表和黨員的意見,徵求同級紀檢機關的意見,對金融機構、企業等方面的初步人選,還應聽取行政執法、行業監管等有關部門意見。堅持由選舉單位召開黨委全委會(工委會議、黨組會議),採取投票方式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全委會召開前,要向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情況並聽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