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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 -- 世博動態

上海整頓戶外廣告 “李鬼”現身反而牛氣十足

時間:2010-08-25 10:36   來源:新華國際

  一邊是為確保世博會順利舉行,上海市有關部門出臺嚴令,停止戶外廣告審批,嚴禁擅自發佈戶外廣告;一邊是一家沒有資質的展覽公司,打著“合作開發戶外廣告”的幌子,招搖撞騙,連續發佈“黑廣告”,揚言得到“浦東城管支援”,牛氣十足。

  近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針對一起戶外廣告合同糾紛作出審理。經查明,被告上海榮濟展覽有限公司隱瞞未取得工商、規劃、環保市容審批通過的事實,向原告上海某廣告公司推銷公共道路戶外廣告陣地,多次發佈“黑廣告”。在廣告被拆除並獲處罰後,這家公司被告上法庭,還振振有詞,表示“黑廣告”得到市容城管部門默許。

  迎世博環境整治,黃金地段驚現戶外廣告

  在世博會籌備和舉辦期間,為確保盛會順利舉行,上海拆除了大量戶外廣告,市容環境管理局和市政府分別於09年4月和09年1月發佈嚴令,停止戶外廣告審批,嚴禁擅自發佈的戶外廣告,對違法違規者處以嚴罰。

  然而,在此期間,上海乃至中國最大的展覽場館——浦東新國際博覽中心門前的人行道上卻時不時樹起形形色色的廣告牌,有時多達好幾百個,佔據整條道路。這裡每年舉辦七、八十場大型國際展會,是上海與國際接軌,打造國際會展中心地位的標誌。展館門前的花木路和芳甸路地處鬧市,廣告按理很難獲得審批,廣告業內對此議論紛紛。

  作為這一戶外廣告的銷售商,上海某廣告公司的老總尚忠(化名)總難掩內心喜悅:2007年夏,榮濟展覽公司找到府來,自稱與陸家嘴城管辦合作,尋找浦東新國際博覽中心周邊道路的戶外廣告的總經銷商,承諾只要支付場地租用費和廣告製作安裝費,由其負責報批,即可獲得廣告的獨家銷售權。

  看到項目潛力不錯,尚忠就同榮濟公司連續簽訂了兩期《戶外廣告發佈合同》。

  在首期一年的合作中,尚忠很爽快向對方全額支付了100萬元場地租金,雖然沒啥收益,卻也慢慢培育了市場。

  簽署第二期16個月《合同》時,上海戶外廣告政策收緊,榮濟公司拍胸脯表示,已得到職能部門授意,自己發佈權絕無問題。為此,尚忠留了個心眼,在合同中約定了一個制約條款——如果合同中止,對方就要全額退還已經支付的費用。

  憑藉在業內的影響力,尚忠公司這回半年不到就爭取了10家廣告主的訂單,看到逐漸提升的業績,尚忠覺得此前的努力總算沒有白費。

  一夜之間,違法廣告被拆,合作者始知上當

  直到09年某月發生的一起突發事件,令尚忠對整個合作大打問號。

  那天深夜,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把尚忠驚醒,同事告訴他一個極其荒唐的事,公司委託榮濟設立的600個廣告牌被陸家嘴功能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連夜拆除,理由是發佈非法廣告!

  第二天,尚忠急赴當地了解情況,執法人員反映的問題令人震驚:榮濟公司非但是這次廣告沒有獲批,而且此前發佈的所有廣告,都沒有履行任何合法手續,發佈的是“黑廣告”!

  從同行處,尚忠又獲悉一個更為離譜的消息——榮濟公司居然沒有廣告經營資質,而且根本沒有權利獲得新國際博覽中心場地的使用,本來就沒資格收取場地租金——這意味著,榮濟把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場地,忽悠給尚忠銷售,每年收取100萬所謂的“場地租金”!

  耍賴無信,顛倒黑白,李鬼揚言搞定城管

  看著悉心培育的市場成果即將付諸東流,尚忠氣不打一處來,找到榮濟老闆,要求他把法律手續補全。

  榮濟公司這次又拿出了一份同陸家嘴城管辦簽訂的《利用城市道路橋梁設施設置臨時廣告備忘》,表示自己有“尚方寶劍”,能夠獲得合法審批,將在今後業務中彌補尚忠公司損失。

  但從此以後,他們開始大打“太極推手”:一次接一次爽約,導致尚忠公司一再被客戶投訴,被迫停止了這塊業務;再後面,乾脆連電話也不接,躲避了事。

  尚忠忍無可忍,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席上,榮濟公司狡辯,雖然上海市政府為配合世博召開,進行戶外廣告整頓,但自己在執行過程中被得以區別對待,浦東新區景觀署甚至以口頭同意的形式同意他們設置戶外廣告。

  他們還特別舉例說明,某日上午被城管監察大隊拆除了戶外廣告,在罰了款後,下午即恢復了廣告牌的設置。

  榮濟甚至揚言,自己得到陸家嘴城管辦的授權,可以收取屬於公共道路的“場地租用金”——而根據《上海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道路應通過市容環衛部門組織拍賣、招標方式獲得,並且使用者要簽訂《公告陣地使用合同》,並繳納公告陣地使用費,還要到工商局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

  對簿公堂,事實明瞭,反思戶外廣告亂局

  楊浦法院查明,榮濟公司在戶外廣告發佈時,從未取得工商、規劃、環保和市容衛生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許可證,賴以發佈的場地也缺乏審批手續。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兩家公司簽訂的《戶外廣告發佈合同》解除,榮濟公司返還原告在涉案合同中已支付的“場地租金”。

  據悉,榮濟公司不服判決,又提出了上訴,看來一場紛爭還未塵埃落定。

  然而,由此暴露出一系列問題,引發人們的思考,尤其是“李鬼”長期發佈“黑廣告”,是誰給了他們大行其道的底氣——在上海迎接與辦好世博,加大市容環境整治,倡導誠信經營的大環境下,榮濟公司敢於在市中心長期大量違法違規發佈戶外廣告,期間只被處罰一次,其餘違法行為都逃脫了執法檢查;他們收取本應屬於公眾利益的鉅額“場地租金”,相關部門也是眼開眼閉,甚至出具所謂《備忘》,任這家連廣告經營資質都不具備的公司在外招搖撞騙,引發合同糾紛。

  記者從市容管理部門獲悉,依據《上海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有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枉法執行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人民網)

編輯:徐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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