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志願者的涌現,是這次抗震救災鬥爭的一個體現時代精神的顯著特色。地震發生後,一批又一批志願者背起行囊,奔赴災區,投入抗震救災戰鬥。他們不顧安危搶救同胞生命,不辭辛勞搬運分發救災物資。在十分艱苦的條件下,有些志願者一直堅持到現在。他們說:“我們不是心血來潮、做做樣子,是真心想幫助災區做一點事,盡一份公民的責任。”
志願者,這是沉甸甸的三個字,閃爍著道德之光,折射著責任意識。做一個志願者,不但無名無利,還要自己承擔許多花費,而這正是志願者的可貴之處:心甘情願地奉獻,自覺自願地付出。這種自覺性和主動性,來源於對祖國的熱愛、對人民的深情,來源於集體主義精神和公民的社會責任感。
除了志願者,更有人民解放軍指戰員、武警部隊官兵、民兵預備役人員和公安民警的勇挑重擔,廣大醫療衛生人員、新聞工作者、科技工作者的齊心協力,災區廣大幹部群眾的奮勇自救,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社會各界的全力支援,以及港澳臺同胞和海外華僑華人的踴躍捐助……這一切,構成了一幅氣壯山河、感天動地、和衷共濟的宏偉畫卷。
國家有難,匹夫有責。這個道理和邏輯關係之所以能夠成立,是基於“匹夫”與“國家”的內在關係。“國家是大廈,我在屋檐下”。國家是為它的每一個公民遮風擋雨的大廈,反過來說,每一個公民都有義務為祖國大廈添磚加瓦,在危急關頭甚至不惜為國犧牲。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責任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每一個公民理應承擔的義務。對此多一分理解,就會多一分對祖國對人民的責任感,就會多一分承擔社會責任的自覺性。
和平久了,生活好了,人們容易看輕國家的意義;而當大災大難發生或遭受外敵入侵,國破家亡、風雨飄搖之際,才會深感國家的重要,才會深感自己離不開國家這個最大的靠山。當年北宋王朝遭受金兵入侵,趙明誠、李清照帶著自己多年收集的書畫金石向南方遷移,一路顛沛流離,受盡苦難,極其珍貴的書畫金石被搶、被掠、被毀,蕩然無存。面對金兵的兇殘和宋朝的無能,趙李夫婦只能哀聲落淚,仰天長嘆。上世紀30年代日本入侵中國,華北之大竟安不下一張平靜的書桌,軍隊敗戰,大學南遷,人民流離失所,多少無辜百姓死於非命!看看今天的中國,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在舉世罕見的地震災難面前,中央反應迅速,軍隊救災有力,舉國眾志成城,鑄造了令世人驚嘆的中國速度、中國力量、中國精神。我們作為公民,在自豪和欣慰之餘,更應多一分愛國精神和責任意識,齊心協力把我們的國家建設得更加強大,把我們的社會建設得更加和諧。
抗震救災的鬥爭還在繼續,災後恢復重建的工作更加艱巨,進入雨季暴發洪災的可能性逐漸增加,還有許多事情需要我們去做,還有許多擔子等待我們去挑,只要祖國需要,只要人民呼喚,我們就義無反顧,勇往直前。
因為,我是祖國的公民,這是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