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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經濟特區的決策內情 為何廣東、福建先走一步

時間:2010-08-30 09:26   來源:新華網廣東頻道

  中國地域廣大,與外界隔絕既久,且有制度上的差異,實行對外開放不可能從一開始就門戶洞開,全境同步開放。遵循歷來的經驗,中央決策層採取了從沿海到內地梯度開放的策略,以控制風險,並從局部得到經驗和示範。其中一個重大舉措,就是在廣東、福建兩省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並建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特區政策在今天基本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然而,當年興辦經濟特區的決策醞釀過程,有許多鮮為人知的故事。

  批准廣東、福建先走一步

  1979年1月8日到25日,習仲勳召集省委常委擴大會議,傳達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上,大會給與會者印發了歐日、亞洲"四小龍"利用外資和外國先進技術加快發展的材料,引起熱議,這顯然給了廣東省領導以重大激勵。會後,廣東省委領導分頭到下面調查研究。吳南生率工作組赴汕頭。他在調查研究中由此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在汕頭劃出一塊地方,徹底開放,辦出口加工區,利用外資發展經濟。

  3月3日,吳南生在廣東省委常委會議上正式提出在汕頭劃出一塊地方搞試驗的設想。他舉出三條理由:第一,在全省來說,除廣州之外,汕頭是對外貿易最多的地方,每年有1億美元的外匯收入,搞對外經濟活動比較有經驗。第二,潮汕地區海外的華僑、華人是全國最多的,約佔我國海外華人的三分之一。其中許多是在外有影響的人物,我們可以動員他們回來投資。第三,汕頭地處粵東,偏于一隅,萬一辦不成,失敗了,也不會影響太大。

  4月3日,習仲勳赴京參加中央工作會議,4月8日,習仲勳在中南組發言說:廣東鄰近港澳,華僑眾多,應充分利用這個有利條件,積極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這方面,希望中央給點權,讓廣東先走一步,放手幹。

  會上,福建省也提出在廈門建立出口加工區的要求。

  中央工作會議討論了廣東省和福建省的要求,決定對廣東、福建兩省實行特殊政策、靈活措施,並在廣東的深圳、珠海、汕頭,福建的廈門等地試辦出口特區,作為華僑和港澳商人的投資場所。會後,谷牧向鄧小平作彙報,谷牧說:廣東有這樣的思想,先走一步,劃一個地方出來,搞改革開放,然後全面推開。鄧小平很贊成。谷牧說:"但是名字定不下來。"鄧小平說:"還是叫特區好,陜甘寧開始就叫特區嘛!"當談到解決配套建設資金時,鄧小平說:"中央沒有錢,可以給些政策,你們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

  按照這個思路,谷牧等人幫助廣東、福建兩省分別起草了《關於發揮廣東優越條件,擴大對外貿易,加快經濟發展的報告》和《關於利用僑資、外資,發展對外貿易,加速福建社會主義建設的請示報告》。

  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廣東、福建的兩個報告。中央決定,在粵閩兩省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給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權,使之發揮優越條件,抓緊當前有利的國際形勢,先走一步,把經濟儘快搞上去。

  經濟特區的立法與籌建

  創辦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特區,本來是中央對廣東、福建兩省實行特殊政策、靈活措施的一項內容,隨著實踐的發展,逐步單列出來,由國家進出口管理委員會歸口管理。1979年9月下旬,受中共中央、國務院委託,兼任國家進出口管理委員會主任的副總理谷牧前往這四個地方實地考察籌辦工作。

  1980年3月24日至30日,谷牧在廣州主持召開廣東、福建兩省會議,檢查中央指示的貫徹情況,進一步研究特區建設問題。這次會議採納了廣東提出的建議,將"出口特區"這個名稱,改為具有更豐富內涵的"經濟特區"。

  1980年8月26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並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並批准公佈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

  特區開發之初,資金籌集是一大難題。特區開發走了一條"多方籌資,負債開發"的新路子,從3個方面成功地解決了籌集資金的難題:一是使用國家銀行信貸;二是收取土地使用費,以地生財;三是吸收利用外資,包括從國際金融市場籌借貸款,中外合資、合作經營建設基礎設施等形式。國家只給予稅收優惠和信貸傾斜。

  經過一年多的醞釀籌備,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從1980年下半年起相繼投入開發建設。

  經濟調整考驗特殊政策

  1980年冬,遼寧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接任廣東省委第一書記,輕工業部部長梁靈光任省委書記兼廣州市委第一書記。他倆赴任前,鄧小平、葉劍英、李先念、胡耀邦等先後接見他們,給予明確的支援。葉劍英亟盼家鄉早日脫貧,對任、梁二人寄予厚望。鄧小平說:"特區不是僅僅指深圳、珠海那幾塊地方,是指廣東、福建兩個省。單搞那一點地方不行,中央講的是兩個省。你們要充分發揮這個有利條件。對於搞特區,你們要摸出規律,搞出個樣子來。"

  胡耀邦期望他們能審時度勢,通權達變。萬里說:你們要解放思想,放手把經濟搞上去,闖出一條新路。你們犯了錯誤也不要緊,國務院負責。你們先走一步,犯錯誤對全國來說也是有意義的,可以吸取教訓。

  1980年12月,廣東、福建兩省的特殊政策很快遇到了新情況:中央確定對經濟實行進一步調整。在中央工作會議上,陳雲、李先念等講話,都沒有涉及兩省執行調整方針可不可以"特殊"。顯然,如何協調集中統一與兩省特殊政策的關係,成了一個問題。

  在中央工作會議上,任仲夷不得不為特區政策辯護。鄧小平支援了任仲夷。他在閉幕會上講話表態:"在廣東、福建兩省設置幾個經濟特區的決定,要繼續實行下去。但步驟和辦法要服從於調整,步子可以走慢一點。"12月24日,胡耀邦主持召開廣東、福建實行特殊措施座談會。座談會期間,鄧小平、陳雲都表示支援兩省及特區工作。

  1981年5月27日至6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廣東、福建兩省和經濟特區工作會議。會議由谷牧主持,參加會議的有廣東的任仲夷、福建的項南、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及特區的負責幹部,還邀請錢俊瑞、許滌新、薛暮橋、古念良等多位經濟學家與會。在這次會議上,廣東和福建共同呼籲中央進一步放手。在6月11日下午的會上,項南發言說:目前福建對華僑和外國資本的吸引力不如廣東,更不如香港、澳門。因此,福建應該採取比廣東和港澳更加優惠、更具有吸引力的政策。只要中央給了權,我們就可以通過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搞到錢,解決資金短缺這個長期困擾我們的大問題。任仲夷和項南共同提出:能不能定出幾條杠杠,第一,不走資本主義道路;第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第三,堅決完成中央規定的任務;第四,不做特殊黨員;第五,執行統一對外政策。

  這次會議所要解決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統一認識,一個是明確政策。從會議形成的紀要看,這兩個目的都達到了。

  會議的另一項議程,就是提出經濟特區建設的10項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有4條:一、明確四個經濟特區"不是政治特區"。二、進一步明確在特區內實行與內地不同的經濟和行政管理體制。三、給予來特區投資的外商比內地更優惠的待遇。四、國家承諾以更大的力度支援特區建設,包括特區建設所需的資金,由國家給予財政和信貸支援;允許特區銀行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作貸款……

  7月19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批轉了《廣東、福建兩省和經濟特區工作會議紀要》。上述各項政策得到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央在批轉文件的通知中指出,兩省和經濟特區創造經驗,"不僅對兩省經濟的繁榮,而且對全國經濟的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授權兩省和經濟特區,"凡是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兩省和全國的經濟調整和發展有利的事,就要大膽放手去幹"。這次會議較好地協調了中央有關部門和兩省之間的關係,基本滿足了廣東、福建兩省提出進一步鬆綁放權的要求,並且為舉辦經濟特區確定了一個制度和政策框架。

  為什麼沒在其他省市辦特區

  雖然有了中央的文件,但並沒有消除黨內的不同意見。按照傳統的觀念,社會主義應當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實行計劃經濟。然而,經濟特區卻是以吸引外資為主,實行市場調節。由此產生了一個觀念上的難題:"經濟特區究竟姓'社'還是姓'資'?"

  1981年12月22日,在中央召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上,陳雲要求,經濟特區現在第一位的任務是認真總結經驗,既要看到特區的有利方面,也要估計到特區帶來的副作用。當時不少省市都向中央要求試辦經濟特區,陳雲堅決不同意。他明確指出,特區"現在只能有這幾個,不能增多"。可以看出,陳雲對試辦特區態度比較謹慎。他不反對試辦經濟特區,但要求注意特區帶來的負面影響,堅決不主張擴大特區的範圍,特別不贊成在中國的經濟心臟──江浙地區辦經濟特區。陳雲講這個話,打消了其他地區辦特區的想法。

  1979年4月中央工作會議上議論辦出口特區時,還有上海崇明島。從地理條件看,崇明島與大陸自然隔離,最適宜於辦特區,但最後確定時沒有它。不過,20世紀90年代初,鄧小平為80年代沒有在上海設立經濟特區不止一次地表示遺憾。1991年1月28日,鄧小平說:"浦東開發至少晚了五年。浦東如果像深圳經濟特區那樣,早幾年開發就好了。"2月13日,他又說:"如果當時就確定在上海也設經濟特區,現在就不是這個樣子。"1992年2月17日,鄧小平再次表示:"浦東開發晚了。" (蕭冬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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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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