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生命”是什麼?黨的十六大曾作出定義,那就是“黨內民主”。剛剛閉幕的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再度強調這一綱領——“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集中統一是黨的力量保證。必須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根本,以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為基礎,切實推進黨內民主,廣泛凝聚全黨意願和主張,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將黨內民主上升至“黨的生命”的高度,無疑是執政黨面對當今各種問題挑戰,進一步深刻認識到民主的價值以及黨員與群眾的訴求後,作出的重大創新性表述。在注重創新的同時,黨的綱領同樣有對既往方針的繼承。“必須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可以視為“民主之後要集中”的更清晰、更具有前提性的表述。
黨的民主集中制本身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因為,如果僅有民主的意願表達,或者說是各種不同意見交織,很可能導致各說各話;民主的關鍵,必須是不同意見經充分討論,最終形成能夠體現各方意志與權利、併為各方所接受的一致決議。
但是,值得警惕的是,一直以來,總有某些人將集中作為“定語”,將民主僅僅視為“修飾語”。集中漸漸異化為單純指黨委拍板,甚至是“一把手說了算”。任憑一般黨員幹部的民主呼聲再強,一些領導就是置之不理,認為反正最後得“集中”。久而久之,普通黨員的民主積極性受挫,有些人覺得犯不上“挑戰權威”。一些人提出與領導相左的意見,甚至被領導給予“小鞋”穿,也成為極消極的“前車之鑒”。
面對“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我們必須謹防某些人再度斷章取義,防止少數人光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上做文章。在民主的前提下集中,民主與集中需要互動,必須嚴格界定。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極為重視黨內民主、並且要“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黨中央,當然也將反腐敗視為重中之重。十七屆四中全會公報指出:“堅決反對腐敗,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必須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更有效地預防腐敗,不斷取得反腐敗鬥爭新成效。”
反腐與民主也是有機的結合體——陽光之下難以滋生黴菌,反之也然。十七屆四中全會指出:“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是培養造就高素質幹部隊伍的關鍵。”“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能力,培養造就大批優秀年輕幹部,健全乾部管理機制。” 嚴把用人關,嚴格監督幹部入口與提拔,嚴防一言堂式升遷,不僅對避免個人與領導腐敗有著極為現實的意義,對於杜絕小圈子腐敗、賣官腐敗、局部權權相護、利益攻守同盟同樣十分關鍵。將反腐敗與幹部選拔機制統一起來,也表現出黨的新思路。
在建國六十週年前夕,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傳達的並不都是成績總結,更充滿了對問題的正視、對自身的誡勉、對黨和國家發展命運的深深思考。“形勢稍好,尤須兢慎”,從關注黨員與群眾的所思所求,到牢牢把握並指引黨的建設大局,始終如一地努力鞏固黨的先進性與純潔性,這體現出的是一個肩負歷史使命、勇挑前進重擔的執政黨的胸襟。“辦好中國的事,關鍵在黨”,這是中國共產黨對自身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眾的殷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