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辜振甫率海基會代表團訪問上海、北京,與汪道涵會長在上海舉行了“汪辜會晤”。
持續六天的第二次“汪辜會談”,雙方達成“四點共識”,包括進行政治、經濟對話,加強兩會各層級人員的交流互訪等。
有關方面評論,第二次“汪辜會談”最大的突破是開啟了兩岸實質上的政治對話,使兩岸和平統一的步伐又向前邁進了一步。此次會談結束的時候,辜振甫先生代表臺灣海基會向汪道涵先生發出了赴臺訪問的正式邀請。
首次“汪辜會談”之後,兩岸關係本應順勢發展,汪辜二次會晤理當進行。然而,兩岸關係形勢的急劇變化,也改變了汪先生與辜先生第二次見面的初衷。早在首次會談結束時,汪道涵先生即向辜振甫先生表達了再度會談的心願,期待兩岸在全面落實“汪辜會談”協議的基礎上,通過協商促進兩岸關係進一步的發展。但在落實協議的過程中,兩岸事務性商談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
臺灣海基會違背汪辜會談協議關於兩會商談是民間性、經濟性、功能性的定位約定,單方面將“司法管轄權”等雙方一時難以解決的政治、法律問題引入事務性商談中,力圖通過兩岸劫機犯遣返、兩岸漁事糾紛處理等三項議題的商談,迫使我方承認臺灣有對等的且互不隸屬的管轄權,以達到體現“兩岸分裂分治”的政治目的。
對此,海協當然堅決反對。
與此同時,臺灣當局一方面在島內加緊改造臺灣的政治體制,力圖把臺灣變成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另一方面加緊在國際上推行“彈性務實外交”,試圖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兩個對等政治實體”並存的局面。
1995年6月,李登輝訪美,把臺灣當局在國際上製造“兩個中國”的活動推向極致,不僅從根本上破壞了兩會商談的氣氛,而且對兩岸整體關係形成嚴重衝擊。有鋻於此,中國共產黨、中國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一道,採取果斷措施,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反分裂、反“臺獨”鬥爭,其中也包括暫時停止了兩會的事務性商談。
1996年3月,反分裂、反“臺獨”鬥爭取得了階段性的重大成果。鋻於兩岸關係形勢的巨大變化、以及兩會事務性商談受到政治因素嚴重干擾而無法進行的事實,海協受權提議兩會進行政治談判,以期建立起兩岸間政治談判的機制和協商政治問題的渠道,隨之重新開始兩會的經濟性、事務性商談。
但臺灣當局出於阻撓祖國統一的立場,本質上不願進行政治談判,堅持要先行恢復事務性商談,從而導致兩岸關係發展陷於僵局。打破僵局,加強溝通、尋求共識,為早日進行政治談判的程式性商談創造條件,海協努力擴大與海基會的接觸與交流。邀請辜振甫先生率海基會董監事訪問團來祖國大陸參訪,正是這項接觸與交流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辜先生此次大陸之行的醞釀已近一年。這期間,臺灣當局在辜先生出訪的定位問題上不斷反覆。
為回避海協關於汪辜會晤就政治談判的程式性問題作出安排的建議,海基會一開始就咬定汪辜會面是“參訪”,安排上要求“單純化”,連海協提出參加由兩會共同舉辦的研討會的建議也加以婉拒。而當海協接受參訪安排後,海基會又于7月下旬在兩會副秘書長于臺北交換意見時,一改“單純化”的說辭,以不能“空洞化”、“形式化”為藉口,企圖改變“參訪”的定位,在不正式承諾兩會進行政治談判程式性商談的情況下,把汪辜會面變成以“兩會會務”為內容的有正式議題的會晤,藉以實現其先恢復兩會事務性商談、回避政治談判的政治企圖。這種將自己單方面的政治企圖強加於人的做法顯然不可能實現。因此,這次汪辜會面既不是正式的會晤,更不會進行正式的會談。辜先生此次來祖國大陸,僅同汪會長就雙方共同關心和各自關心的問題,進行無拘無束、非正式的自然交談。
儘管如此,辜先生此行畢竟與汪道涵先生實現了第二次會面,仍不失為兩岸之間一次重要溝通。有臺灣輿論認為,這將是1993年汪辜會談後兩會高層再次進行的“政策性對話”,對擴大兩會交流與接觸、改善兩岸關係氣氛具有重要的意義。 (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