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舞臺上,與“人權”和“民主”一樣,“宗教”和“民族”似乎總代表著“政治正確”。任何事件只要一打上後者的旗號,似乎就能天然地獲得“同情”和“理解”。
烏魯木齊“7·5”事件後,暴力的煽動製造者就趕緊把“宗教”和“民族”的標簽貼在自己身上,處心積慮將這起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描述成“宗教民族衝突”。
事件剛一發生,熱比婭就在《華爾街日報》發表所謂“維吾爾人的真實故事”,謊稱“有幾百名維吾爾族人在行使他們的抗議權利時死亡”。在分裂分子的蠱惑下,少數國家和組織也指責中國政府歧視或鎮壓穆斯林。
然而謊言腿短、真相難掩:如果真是宗教衝突,為什麼新疆所有的清真寺和宗教教職人員沒有任何人參與這起事件?如果真是民族衝突,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維漢同胞拼死互救,為什麼那麼多維吾爾族同胞譴責暴力分子,並稱其“絕不代表維族人”?
正因如此,俄羅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安德烈·奧斯特洛夫斯基表示,這場衝突在意料之中,“這不是維吾爾族分裂勢力的第一次行動”;也正因如此,阿拉伯資訊交流中心主任穆斯塔法·薩法日尼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說,烏魯木齊“7·5”事件絕不是一個民族對抗另一個民族的事件,也不是對抗某一宗教的事件,“這不過是一個精心編織的陰謀”。
一位網友的質問更是點出了問題的本質:如果暴力的煽動者、“世維會”主席熱比婭沒有分裂中國的企圖,她為什麼要用“東突厥斯坦”而不用中文“新疆”來稱呼這個地區呢?
東突分子分裂國家的活動並非始於今日,早在1933年他們就扯起了東突厥伊斯蘭共和國的旗幟。此後這種分裂活動一直沒有停止,並且不惜製造一系列的暴力甚至恐怖事件。此次烏魯木齊“7·5”事件,更是這種分裂活動的繼續,分裂分子將之描述成“宗教民族衝突”,無非是掩人耳目、博取同情,無非是迎合西方某些“狼外婆”的需求而已。
只是這樣的幌子,一次次被他們的暴行所揭露:他們製造的每一次暴力事件,無不給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人們帶來巨大災難,無不給各族人民的感情造成極大傷害。
就烏魯木齊“7·5”事件接受媒體採訪時,阿不都熱克甫大毛拉說:“一小撮暴力分子的所作所為,與《古蘭經》的教義是相違背的。我們伊斯蘭教提倡和平、安寧、和諧,各民族之間相互尊重,相互諒解,相互學習。”主張和平的宗教卻被一些人歪曲、利用,或是利用宗教干涉別國內政,或是打著宗教旗號製造暴力恐怖,挑起隔閡、猜疑和仇視,引發緊張、衝突和對抗。這正如2000年《世界宗教與精神領袖千年和平大會宣言》所言,“我們的世界被暴力、災難、戰爭和各種毀滅行為所破壞,而這些行為常常被說成‘以宗教的名義’。”
表面是宗教民族外衣,實質是以暴力謀分裂,這是“三股勢力”一貫的伎倆。而當他們的謊言不斷被戳穿時,人們不禁要問:“宗教”、“民族”的外衣,他們還能披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