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管理 加快立法 積極引導
網際網路管理是隨著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而日益凸顯的一個重要課題。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管理取得了很大進步,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促進網際網路持續健康發展,迫切需要深化對網際網路的研究,不斷完善網際網路管理。
加強對網際網路產業的宏觀調控。網際網路產業不僅是國家基礎產業,而且是國家經濟、文化、社會、安全戰略產業。網際網路產業的這一特點要求我們改變以往完全由市場主導的網際網路產業發展模式,確立政府宏觀調控、市場引導企業發展的新思路,由政府部門通過產業政策、制度設計、經濟手段等對網際網路新技術、新業務進行必要的調控和引導;改變完全由資訊產業部門管理的模式,讓內容、安全主管部門參與制定產業政策,對技術和業務形態作出風險評估。
統一管理網際網路應用產業。改變原有的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按照科學統籌、管理高效、權責一致的原則,建立統一的管理體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統一指揮、協調有力、運轉順暢的管理模式。將原來分散在各個部門的網路安全保障職能、網際網路市場準入管理職能、網路文化監管職能、內容管理總協調職能進行合併,由一個部門統籌網際網路戰略規劃、產業政策、行業立法,負責運營商、網站域名、IP地址、備案年檢等基礎管理和網站業務審批、查處等內容管理,切實解決網際網路管理中職能交叉、權責不清、力量分散等問題。
實行政府管理與社會管理相結合。網際網路具有公眾性強的鮮明特徵。在網際網路管理中,應採用政府管理與社會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在政府管理部門下設網際網路資訊中心、電腦網路與資訊安全管理中心、網際網路資訊監管中心、網際網路發展與管理研究中心等,承擔具體的域名註冊、網站註冊登記、網上資訊監測等工作。成立網路文化協會、網路資訊評議委員會等社會組織,由網際網路統一管理部門主管。網路資訊評議委員會由專家學者和社會團體代表等組成,接受不良資訊舉報,作為第三方機構進行評議和認定。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公眾舉報網際網路不良資訊獎勵制度,提高對公眾舉報情況的處置效率。
強化網路運營商管理。接入服務是網際網路監管體系的基礎性環節。加大接入服務環節管理的力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網站的違規現象。應進一步規範網路接入服務,加快制定網路運營商責任法或修訂有關法規,明確網路運營商不僅要提供可靠穩定的技術服務,而且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對其提供接入服務的網站承擔主動審查、巡查、管理的責任。健全監管制約機制,要求網路運營商在提供接入服務的同時不能提供內容服務,對由網路運營商開辦的綜合性網站、內容整合發佈平臺進行剝離,交由具備資質的文化機構經營。
加快網際網路立法。一是用好已有的法律資源,將現實社會的管理延伸到虛擬社會,確保法律法規在網上網下同等適用。二是明確網際網路主體責任,根據網路運營商、接入服務商、內容提供商、網民等不同主體的特點制定相應的責任法,如網路服務商責任法、青少年安全上網環境整備法等。三是規範網上行為,針對通過網路損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研究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不正當利用網路防止法、促進網路創作保護及應用法等。
積極引導網路輿論。完善網路輿論引導機制,推動形成網際網路統一管理部門總體協調、實際工作部門主動應對、重點新聞網站發揮主渠道作用,宣傳、引導、管理協調配合的網上輿論引導工作格局。加強網上輿論陣地建設,大力發展重點新聞網站,形成正面輿論強勢,使網際網路成為主流輿論的“放大器”。加強網上輿情研判和網評員隊伍建設,改進輿論引導方式,及時疏導社會情緒,特別是做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輿論引導,充分發揮網際網路的“減壓閥”作用。 (作者:戴建華 / 單位:國家行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