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年伊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嚴雋琪分別率隊赴臺商投資相對集中的廣東、江蘇和上海、福建,開展《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以下簡稱《保護法》)執法檢查。
從1月13日至2月1日,檢查組風塵僕僕深入一線,聽取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彙報,走訪十余家臺資企業,召開多場臺資企業座談會,了解臺企實情,傾聽臺商心聲,急臺企之所急,幫臺企之所需,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只要是對臺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去做,並且一定努力做好”的講話精神,受到廣大臺商的歡迎與肯定。
切實幫助臺企臺商排憂解難
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繼1995年11月首次檢查後,第二次就《保護法》開展的執法檢查。1994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六次會議通過《保護法》,使臺胞的投資、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有了專門的保障性法律。1999年12月,在廣泛徵求臺商意見,深入調研15個臺企集中區的基礎上,國務院頒布了這部法律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依法保護臺胞權益的措施;各省市也陸續出臺了“實施辦法”,使臺商投資保障的法律環境趨於完善。
十年過去了,兩岸關係發生了重大深刻的變化,如何適應兩岸經濟合作的新形勢、加強對臺商合法權益的保護,是這次執法檢查的出發點。而各地如何落實《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扶持臺商走出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經營困境,是檢查組此行最關心的議題之一。
臺商雲集的東莞曾遭遇了出口下滑的衝擊。在和華建敏一行座談時,東莞臺商協會會長葉春榮說,最困難的時候,公司的股價曾一路跌到只有6元多新台幣,但現在已經翻漲到24元新台幣了。
像葉春榮的公司這樣“觸底反彈”的臺資企業不少,助力之一正是大陸各級政府的扶持性措施。檢查組了解到,為幫扶臺資企業,東莞自2008年以來實施了“五個10億”和“一個3000萬”工程。前者分別用於臺資企業轉型升級、融資、科技創新、減負和創業,後者則用於設立臺商擔保公司,為優質臺企融資提供擔保服務。
聽取彙報後,華建敏指出,保護臺胞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投資環境改善的重要內容。患難時刻見真情,兩岸同胞血脈相連,經貿合作是能經受住考驗的。
“我們臺商在上海只要碰到困難,都能夠由臺辦協調其他單位來幫我們解決。”在上海臺商協會大樓舉行的座談會上,協會會長李茂盛說,金融危機來襲時,上海市臺辦特地接洽上海銀行提供100億元人民幣的專用貸款,讓臺商在不景氣時沒有資金匱乏的憂慮。
在福建漳州,檢查組聽到了一組令人振奮的數字:2009年,漳州沒有一家臺資企業因為金融危機而倒閉,全市實際利用臺資逆勢增長達3.4億美元,對臺出口2.2億美元,同比增加均接近4成。
檢查行程中,華建敏、嚴雋琪在多次場合強調,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繼續存在的情況下,要通過這次執法檢查,急臺胞臺企之急,幫臺胞臺企之需,切實幫助他們排憂解難,增強信心,共渡難關,攜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