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孫春蘭7日說,修改《中國工會章程》是中國工會十五大的一項重要任務,已形成的《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共修改了29處。
孫春蘭說,現行的《中國工會章程》是經中國工會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工會十四大以來,我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發生了深刻變化。各地工會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進行了工會理論創新、體制創新和工作創新。工會工作的內容和方式方法也必須適應職工對工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因此,有必要對現行的《中國工會章程》進行適當修改。
這次修改《章程》遵循的原則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黨的十七大和黨中央重要指示精神,體現工會工作創新成果,在保持《中國工會章程》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不作大改,可改可不改的不改,增加工會工作實踐形成並達成共識的內容,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工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今年1月全國總工會成立了《中國工會章程》修改小組。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全國總工會黨組、書記處先後召開多次會議進行專門研究,數易其稿,形成了《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共修改了29處,其中增加了2條,刪除了2條,總條數未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