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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六個突破”促進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

  時間:2007-09-14 13:5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促進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需要在加強經濟社會的薄弱環節方面不斷取得新的重要進展。目前,內蒙古自治區正在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採取積極措施,力爭取得“六個突破”,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在促進充分就業方面取得突破。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擴大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的就業容量,培育新的就業增長點,實現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加強高校畢業生、復轉軍人的就業指導和服務。

  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取得突破。逐步建立與經濟發展水準相適應、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在社會保險方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農牧區養老保險制度。在社會救助方面,進一步健全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特困戶救助、災民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制度,建立住房救助制度。在社會福利方面,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事業。在慈善事業方面,大力發展慈善組織和慈善基金會。

  在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方面取得突破。著眼于增加農牧民收入,繼續調整優化農牧業結構,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對農牧民進城就業的不合理限制,促進農牧區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落實被徵地農牧民的安置補償政策,確保失地農牧民長期享有收益權;探索建立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合理補償農牧民利益。著眼于提高城鎮居民收入水準,進一步落實國家工資增長政策,逐步增加地方性津貼和補貼;鼓勵和引導企業經營者建立企業內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形成企業普通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健全最低工資制度;引導居民把資金投向生產經營活動,增加城鎮居民的財產性收入。同時,健全勞動、資本、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機制,合理調節收入分配格局;綜合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逐步消除行業壟斷。

  在發展社會事業方面取得突破。堅持教育優先發展,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確保財政性教育經費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牧區、貧困地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傾斜,逐步縮小城鄉和區域教育發展差距。加強醫療衛生服務,完善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體系,形成網路化、高效率的公共衛生體系;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整頓藥品生產和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先安排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設項目,加強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體制機制創新,引導和規範非公有制經濟進入文化產業領域。

  在建設良好人居環境方面取得突破。把提高水環境品質、改善大氣環境、加強固體廢棄物處理和迴圈利用作為改善城市環境的著力點,把進一步解決農牧民出行難、用電難等問題作為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環境的著力點,實施惠民工程。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強重點區域治理的同時積極調整人口和生產力佈局,著力提高生態自我修復能力。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同農村牧區產業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建立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發展機制。

  在加強社會建設與管理方面取得突破。以和諧村鎮與和諧社區建設為重點,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提高基層政府管理效率;以行業協會、農村牧區專業協會、公益性民間組織等為重點,引導民間組織健康發展;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和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監管、應急機制建設為重點,構築祖國北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屏障,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

  (作者為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梁鐵城)

 
編輯:李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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