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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代表的產生要經過哪些程式?

  時間:2007-10-10 12:48    來源:人民網     
 
    問:請談談十七大代表的產生要經過哪些程式?

  答:從全黨7000多萬名黨員中,選出2220名出席黨的十七大的代表,各級各類黨組織和全體黨員都要參加,這是一項宏大的工作,莊嚴隆重,意義深遠。完成好這項工作,不僅要明確代表的標準和條件,而且要有科學嚴密的產生程式。為此,《通知》對十七大代表的產生程式作出了明確規定,具體包括以下5個步驟:

  1.推薦提名。代表候選人的推薦提名要從基層開始,所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參加。要通過廣泛深入的發動,保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參與率。要經過上下結合、反覆醞釀,根據多數黨組織或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縣(市)和地(市)黨委上報的推薦人選應由全委會討論決定。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對象名單,由選舉單位黨委常委會(工委、黨組)討論確定。

  2.組織考察。按照代表應具備的條件,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時,要實行考察預告。所有考察對象都應徵求所在單位黨組織以及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

  3.確定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並公示。根據本選舉單位的代表名額(含差額數)和代表條件、結構要求以及考察情況,由黨委常委會(工委、黨組)研究提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並由選舉單位在選舉單位範圍內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確定前,應徵求同級紀檢機關的意見。

  4.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召開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工委會議、黨組會議),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並按規定時間報送中央組織部進行初步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全委會召開前,要向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並聽取意見。

  5.代表選舉。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工委擴大會議),差額選舉出席十七大的代表。選舉結果按規定時間報中央。

  黨的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之前,要由十七大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代表進行資格審查。

  
 
編輯:李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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