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湖南銷毀各類違法音像製品。 中新社發 劉愛成 攝
據新聞出版總署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範音像出版秩序,提高出版品質,扼制音像製品的“低俗之風”,新聞出版總署決定自2007年12月下旬至2008年3月中旬,用三個月時間在全國範圍內對音像製品“低俗之風”進行一次集中整治。
據悉,2007年,新聞出版總署在“出版物品質管理年”工作中,組織了歷時三個月的音像製品專項品質檢查。此次檢查中發現,音像製品出版的總體品質逐步提高,不乏優秀的精品力作,得到社會的歡迎和肯定。
但新聞出版總署批評,一些音像製品的內容和封面宣傳低俗現象仍比較嚴重,主要表現為:
有的音像製品粗製濫造、拼湊庸俗內容,製造賣點;
有的音像製品為片面迎合市場,打著“性健康”、“性教育”的幌子,內容缺乏科學性,封面大多采用挑逗性的宣傳文字或圖片等,甚至將原本內容健康的音像製品低俗化、庸俗化,標上“絕對情色”、“十八歲以下不宜觀看”等字樣並印有半裸體照片;
有的音像製品以“人體藝術”的名義,出版所謂的“人體寫真”,大量反覆展示女性裸體形象,內容誇張庸俗,趣味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