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官方用語有變化 “臺灣人民”變“兩岸人民”
 
 
  來源:      日期:2006-02-10 06:50

 

  台灣網2月10日消息 陳水扁提出“廢統論”引起了美國的反彈,美國政府不僅重申了“一個中國”政策以及中美聯合公報,並且由國務院發言人備妥資料對外說明,而非採取回答記者提問的方式。而臺灣輿論不僅看到了美方此次的慎重表態,也注意到了美國官方在對臺用語方面的變化,即“以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解決岐見”,而此前的說詞則多是“臺灣人民”。

  據臺灣媒體報道,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麥克萊倫在日前例行演示文稿會上,在回答記者就陳水扁講話的提問表示“美國臺海政策眾所週知”之後,還依據備妥的資料重申了此一立場,包括“一個中國”政策、“與臺灣關係法”、中美三個聯合公報。

  緊接著,麥克萊倫指出,美國鼓勵兩岸對話,因為對話有助於和平解決岐見——“以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

  此外,美國主管東亞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希爾在回答臺灣媒體提問時也強調,美國國務院最近重新公佈了政策聲明,而且是用書面的方式,把美國的的立場說得很清楚。臺媒報道稱,希爾建議臺灣仔細讀讀美國的臺海政策聲明。

  臺媒稱,希爾所說的這份聲明共有三段,其中第二段明確寫道“以臺海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和平化解歧見”。

  臺灣輿論回顧了美國官方在此問題上用語的變化,指出,在布希前任克林頓政府時期,有關臺灣前途問題,美國官員的說法通常是“應得到臺灣人民同意”,但是在克林頓政府最後一年,即1999年,從副助理國務卿謝淑麗開始,美國官方用語逐漸轉為“應得到兩岸人民同意”,現任布希政府更是多次重復這種說法。現在這個標準說法被刊登在了美國國務院網站上。

  臺媒更具體指出,2004年5月,美國回應陳水扁第二個任期就職演說、2004年10月,美國響應陳水扁“雙十”演說以及2005年2月,美國回答關於“扁宋會”十點結論時,官方用語均是“必須得到兩岸人民同意”。(徐麗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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