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5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扁家友人蔡銘哲今天出庭證稱,他曾就龍潭購地案向吳淑珍報告,吳淑珍也知道龍潭案4億元(新台幣 下同)佣金中,2億元是給她,另2億元用於作業費,吳淑珍也同意若作業費有剩,他可以拿。
據臺媒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四大弊案,今天由蔡銘哲與陳水扁對質,厘清龍潭案中,扁家有無介入龍潭土地納入科學園區並從中收賄等細節。
吳淑珍先前出庭時曾辯稱,龍潭案中她只收到2億元,錢是辜家給她的政治獻金。但蔡銘哲則在回答審判長蔡守訓訊問時證稱,他在與臺泥董事長辜成允討論龍潭土地納入科學園區事宜後,就已敲定龍潭案的4億元佣金中,有2億元給吳淑珍,2億元是作業費,因此辜成允知道這件事。
蔡銘哲指出,他後來跟吳淑珍說明龍潭案進展時,也曾跟她提到前述的佣金分配方式,吳淑珍還同意,若作業費有剩餘他可以拿。蔡銘哲說,他印象很清楚,吳淑珍講這話的時間,就是他拿南港展覽館600萬元政治獻金給她當天。
蔡銘哲證稱,辜成允等人將佣金匯至吳淑珍指定的賬戶,後來吳淑珍指示他把錢再匯回臺灣,以現金方式拿給她,吳淑珍還交代他拿錢時要特別注意,他才把現金外捆帶、紙帶拿掉,改成用橡皮筋綁錢。
蔡銘哲說,龍潭案中給吳淑珍的佣金中,有美金600萬元匯往了吳淑珍胞兄吳景的茂境外賬戶,另外還有1億元款項,則是由前力拓負責人郭銓慶自島外匯回臺灣換成新台幣現鈔,再交由他送入陳水扁官邸交給吳淑珍,吳淑珍共收取約3億元佣金。(沈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