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8日電 針對前臺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釋放更裁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30分開庭審理。陳水扁會否重新被收押,成為島內各界關注焦點。
陳水扁在律師和隨從的陪同下,提前十幾分鐘抵達法院。據悉,審判長還是上次承審法官周佔春,特偵組則派出多名檢察官到庭。
陳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11月12日被收押,12月12日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等人後,案件移審法院,檢方並向法院聲請繼續羈押陳水扁。但是臺北地院審理後於13日淩晨當庭釋放陳水扁,而且不用具保,僅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臺北地院的裁定,連日來遭到島內輿論的普遍質疑,輿論認為可能影響陳水扁家族弊案的後續偵辦。檢方于16日提出抗告,從陳水扁涉犯重罪、有逃亡、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等四個方面,說明陳水扁符合羈押要件且有繼續羈押必要性。
臺灣高院審理後於17日晚宣佈撤銷原裁定,併發回臺北地院更為裁定。
有國民黨“立委”認為,儘管發回臺北法院原審判庭更裁,但原承審法官為了面子,極可能維持原來見解,因此質疑制度設計邏輯有瑕疪,應交由另一個審判庭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