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及洗錢案,今天傳喚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及兒媳黃睿靚說明。吳淑珍強調,交由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保管的2.2億元(新台幣,下同),來源並無不法。
特偵組自去年8月間偵辦扁家洗錢案以來,前5次均到臺北寶徠花園廣場就訊吳淑珍,下午首度傳喚她到案;不過由於特偵組並沒有無障礙設施,偵訊地點改在臺“最高檢察署”進行。
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下午在律師陳國華、葉大慧的陪同下到“最高檢察署”應訊;臺大醫院也派出救護車至現場待命,以便隨時處理吳淑珍的身體狀況。
由於檢察官所詢問的案件包括企業匯款、二次金改、洗錢等案情,吳淑珍在案件中的身份包括被告及證人;陳致中及黃睿靚則均以被告身份應訊,說明洗錢案的細節。
特偵組查出,吳淑珍曾指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處理2億8000萬元資產,除了原來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6000萬元款項外,另有2億2000萬元的來源不明,這筆錢隨後在2007年間交由鄭深池保管。
另外,吳淑珍涉嫌在元大金及開發金爭奪復華金經營權期間,收受元大馬家與中信辜家款項。檢察官也要求吳淑珍對此提出說明。
辦案人員表示,吳淑珍在偵訊時辯稱,她在陳水扁擔任臺灣地區領導人任內的確收受過部分企業的政治獻金,來源並無不法;她表示,交由黃芳彥及鄭深池保管的款項,除了政治獻金外,還包括陳水扁擔任律師時的收入,並非不法所得。(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