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兜售“藏獨”、公開搞分裂,在國際上沒有市場,十四世達賴早已變換了招數。他現在主打的是“宗教文化”牌。一方面,他無視今天西藏宗教活動正常開展、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保護的事實,危言聳聽地聲稱“比生命還珍貴的藏人獨特的文化、宗教瀕臨滅絕”;另一方面,他又荒謬地將宗教與民族混為一談,宣稱“獨特的傳統宗教文化可以把所有藏人團結在一起”,進而鼓吹“宗教文化自治”。
十四世達賴所謂的宗教文化“比生命還珍貴”有什麼真實涵義?為什麼只有宗教文化才“可以把所有藏人團結在一起”?認真分析一下就不難發現,十四世達賴在所謂“保護宗教文化”、“宗教文化自治”的招牌下,包藏著他故意混淆宗教與民族概念,破壞民族團結、妄圖分裂祖國、變相推行“藏獨”的險惡用心。
宗教與民族的關係的確比較密切。古今中外,任何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但由於世界上自古就有、不可避免的各民族經濟、政治、文化相互交流的大趨勢,不同民族之間必然會產生宗教文化上的交融。因此,在當今世界,同一個民族信仰不同的宗教,或不同的民族信仰同一種宗教,才是民族與宗教關係的常態。
以藏民族而言,信奉藏傳佛教的固然佔多數,但是信奉苯教的藏族群眾也為數眾多,還有不少信仰其他宗教的藏族群眾,何況藏傳佛教本身還分為不同的教派。十四世達賴準備要以哪一種“獨特的傳統宗教文化”來把“所有藏人團結在一起”呢?而且,在任何民族中,即使絕大多數人信教,也終究有一部分人不信仰宗教,所謂“全民信教”,只是一種籠統而極不準確的說法。對這些不信教的藏民族成員,難道達賴就要把他們拋棄于“團結”之外?同時由於歷史原因,在我國還有一些別的民族群眾信奉藏傳佛教。可見,以宗教來劃分民族是多麼荒謬!
一般來說,民族主要是指建立在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于共同文化基礎之上的具有共同心理素質的相對穩定的共同體。這種“共同文化”包含的內容十分豐富,宗教文化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宗教絕不是民族的全部,宗教文化也不等於民族文化,更不能以宗教為民族劃線。如果將宗教信仰等同於民族本身,很容易導致某些民族成員以狹隘的宗教眼光,滋生盲目的排外性,從而危害本民族的團結與經濟文化的健康發展;如果以宗教信仰來處理社會多方面的關係,更容易導致教派與民族之間的衝突。這在西藏的教派歷史上,不乏其例;在古今一些民族的歷史上,更有許多極其慘痛的教訓。這與世界各民族及其文化共同繁榮發展的大趨勢也直接相違背。
這些道理,十四世達賴未必不懂。但是為了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他完全罔顧事實、罔顧歷史,各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他大打“宗教文化”牌,目的無非有三:一是以保護宗教文化為名,比較合某些不明真相的西方人的胃口,募捐化緣更容易些;二是把宗教等同於藏民族的大帽子硬扣在藏民族頭上,以宗教綁架整個民族,這樣一來,他這個所謂的“宗教領袖”的位置,才會坐得穩當些;三是可以用“宗教文化自治”的幌子,來掩蓋他分裂祖國、變相謀求“西藏獨立”的真實企圖。
但是搗鬼有術者,效果卻有限,因為歷史事實不容欺瞞,歷史規律難以改變。十四世達賴不要忘了,藏民族在形成之初,創造、發展、信奉的是苯教等原始宗教;在藏民族的長期形成過程中,“比生命還珍貴”的是藏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生產力水準的提高。試設想,如果沒有經濟發展、生產力水準的提高,當年高原上的人們如何生存?又如何能有不同部落、部族的人們逐步聯結在一起,形成同一民族?更重要的是,藏民族的祖先們,原先並不是藏傳佛教信徒,他們是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吸引其他民族的先進文化,結合本民族的實際,才逐步形成了包括宗教文化在內的本民族豐富多彩的文化。十四世達賴簡單生硬地偏要以宗教為民族劃線,聲稱“獨特的傳統宗教文化可以把所有藏人團結在一起”,那就等於是說,不信達賴這種所謂“獨特傳統宗教文化”的就不在被“團結”之列、不信藏傳佛教的就不算藏族。難道為了達到他卑劣的政治目的、為了謀求所謂“宗教領袖”的地位和利益,達賴居然連自己的老祖宗都不要了?
作為中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世界各民族文化遺產的重要內容,藏民族的各種優秀文化,自然要予以保護、繁榮和發展。中央政府大力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的政策和舉措,在今天的西藏已經結出了舉世矚目的纍纍碩果。十四世達賴試圖把“宗教文化”變成達到其個人或某個集團利益的政治工具,一味地置事實與歷史于不顧甚至故意歪曲,藉以攻擊中央政府全面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的政策和舉措,為變相追求“西藏獨立”造勢,最終必將被社會與歷史所唾棄,成為歷史的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