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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

  時間:2007-12-29 11:1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是臺灣黨外勢力直接領導的、與國民黨當局展開的一場有組織、有準備的政治較量。

  1979年9月,由黃信介為發行人、許信良任社長、張俊宏任總編輯的黨外政論性刊物《美麗島》在臺北創刊。該刊不僅言論激烈,而且來勢兇猛,僅社務委員就達70名,幾乎網羅了當時所有的知名黨外人士,並在全島設立十多個辦事處,最多時發行量達8萬冊。黨外人士想借辦刊物集結力量為創造實質性政黨的目的十分明顯。而國民黨從一開始就對這本來者不善的雜誌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後快。在雜誌創刊酒會上,就有一群不三不四的人到酒店門口尋釁鬧事;創刊後的2個月中,該刊發行人的住宅和雜誌社也多次遭到騷擾和威脅,《美麗島》雜誌與國民黨當局積怨已久,對立情緒持續升高。

  1979年11月30日,《美麗島》雜誌與“臺灣人權委員會”聯合向臺灣當局申請於12月10日在高雄舉辦紀念“國際人權日”集會遊行,遭到拒絕。《美麗島》雜誌決定不理會臺灣當局的態度,按原計劃照常舉行集會遊行,並準備了一些木棍,以應付可能進行的鎮壓。他們還派出宣傳車,沿街號召民眾準時參加。

  12月10日,集會如期舉行。臺灣當局派出大批軍警布署周圍街道,並對附近實行交通管制,禁止車輛入內。晚6時,聚集在《美麗島》雜誌高雄辦事處的民眾已達五、六百人。考慮到集會原定地點扶輪公園已經被警察包圍,於是臨時決定改到另一開闊地區,但隊伍卻受到警察的阻攔,無法到達。黃信介、姚嘉文等就地發表演講,與會3000多名群眾情緒激昂,不斷高呼“打倒特務統治!”、“反對國民黨專政!”等口號。集會組織者再次出面與警方交涉,要求警察撤離,但遭拒絕。於是在集會結束後,以三輛宣傳車開道,幾千民眾持木棍、火把開始遊行。四週待命的警察上前強行阻攔,並用催淚彈驅趕遊行隊伍,民眾則以木棍、火把、酒瓶還擊,雙方發生嚴重衝突。在折返雜誌高雄辦事處後,雙方再次發生扭打,直到11時宣佈集會結束,仍有不少民眾不願散去。軍警用催淚彈、電棍等強行驅趕,衝突進一步升級。到11日淩晨2時30分,局勢才趨於平靜。

  這次衝突共造成雙方近200人受傷。事後第三天,臺灣當局開始大規模收捕事件參與者,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等共152名黨外人士以“涉嫌判亂罪”被抓扣,聚集在《美麗島》雜誌周圍的黨外運動核心人物幾乎被一網打盡。1980年3、4月間,經過軍法審判,以“為中共統戰”和“臺獨叛亂”罪名,判處施明德無期徒刑,黃信介有期徒刑14年,姚嘉文、張俊雄等6人有期徒刑12年。另有30多人被刑事法庭判處4至6年的徒刑。

  “美麗島事件”是臺灣現代史上的一件大事,雙方均有備而來。黨外人士希望借此向國民黨挑戰,顯示自己的實力,而國民黨也將計就計,“引蛇出洞”。經過這次事件,黨外勢力的骨幹基本郎鐺入獄,黨外運動元氣大傷,被迫轉入低潮。而國民黨也受到重創,宛如一艘在海上航行的船“被打了一個大洞”。國民黨與黨外勢力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深。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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