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人力資源
欲促使地方經濟繁榮,須有可供使用的勞動力以進行經濟生產活動。故就苗栗縣人口扶養率來看,該縣可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口占全縣人口的比重,1977年該縣扶養率為61.7%,1983年降為55.3%,至1989年又降至51.6%,減少了10.1%,雖然依賴人口仍佔全縣人口半數之多,但經濟活動人口的比例在逐年成長中。綜合而言,該縣扶養率的變動趨勢與臺灣地區及中部各縣市相同,同時1989年時該縣扶養率僅高於南投縣、雲林縣,可見該縣依賴人口的比例較低,有助於該縣致力於經濟產業的提升。
此外以就業率來判斷一地區的人力資源是否達到有效運用,及地區就業需要。1977年該縣就業率為45.3%,1983年提高為49.7%,1988年更提高為52.7%,12年來增加了7.4%,為中部六縣市中成長最多的縣市,1988年底,該縣就業率僅次於南投縣,由此可見該縣經濟活動熱絡,人力資源運用的程度較高。
為明瞭該縣人力資源運用的方向,在此籍非農戶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來觀察該縣經濟人口的主力為何。1977年本縣非農戶人口比例為43.4%,1983年提高為60.9%,1988年更提高為61.6%,非農戶人口比例提高的趨勢與臺灣省及中部各地相同,主因是臺灣近年來工商業迅速發展,農業技術提高,所需勞動人口減少所致。就1988年而言,該縣非農戶人口比例尚低於臺灣地區80.8%,及中部區域66.5%,可見該縣農業尚佔有重要地位,而工商業則呈現逐漸擴大發展的趨勢。
經濟成長
就上述經濟人力資源運用及其主力的情況下,以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及平均每戶全年經常性收入、支出金額來表示每戶實際享用的經濟福利,藉此說明該縣經濟成長的概況。
1977年該縣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29044元,1983年增為263507元,至1988年又增為384019元,平均年成長率17.96%,較之其他縣市的平均年成長率為低,然而就1983年至1988年該縣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的平均年成長率為9.1%,于中部區域中,僅次於臺中市平均年成長率9.2%,可見該縣于1983年至1988年問經濟成長顯著。
對於該縣平均每戶全年經常性收入與支出,1977年分別為141205元及109865元,1983年增為301345元及218419元,至1989年又增為550666元及374223元,就其平均年成長率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的平均年成長率有相同的情形——就1977年至1989年的平均年成長率分別為24.2%及20.1%;而1983年至1989年間,其平均年成長率為13.8%及11.9%,遠較其他縣市高。
由上述情形可知,就最近四、五年來,該縣經濟成長迅速,且就1989年數據顯示該縣于中部區域中應屬經濟成長地區,居民所享受的經濟福利優於其他縣市。
產業發展
為了解該縣產業活動重心及發展,故以就業人口產業結構及各產業生產總值兩個項目來探討。
1977年該縣就業人口產業結構為第一產業38.5%,第二產業29.6%,第三產業31.9%,就臺灣省而言,這時期苗栗縣的產業以一、二級為重,對該縣而言,第一產業為產業重心所在,然該縣的第一產業投入程度不如中部區域其他縣市。1983年該縣就業人口產業結構為第一產業30.9%,第二產業36.7%,第三產業32.4%,與臺灣省的產業結構比較,第二產業有逐漸取代第一產業的趨勢,同時于中部區域中,該縣產業人口投入第二產業活動的比例最大,至1988年該縣產業結構為第一產業24.8%,第二產業43.7%,第三產業31.5%,可見第一產業減少得快,而第二產業的成長,取代第一產業,同時與臺灣省及中部區域比較,該縣第二產業發展較快。
總而言之,該縣過去產業發展一向以農漁業為主,近年來政府為配合總體經濟的區域發展,先後開發頭份、銅鑼、竹南及三義等工業區,而帶動該縣工業發展。
就該縣1986年各級產業生產總產值而言,第一產業佔總值9.96%,第二、第三產業則分別佔81.17%,及8.87%,可見該縣主要的經濟收入在於工業,因此可知該縣的產業發展已由農漁業而逐漸轉變為工業。
就上述整體而言,該縣早期的經濟地位以農漁業為主,後來發展逐漸緩慢,近來則面對產業轉型,工商業逐漸發達,然其工商業全年生產總值72848465000元,僅佔中部區域的9.04%;另就農漁畜業產值8062317000元,亦僅佔中部區域的8.90%,可見該縣經濟產業發展在整體區域而言,尚未具有重大的經濟產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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