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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推動訂立"兩岸和平共處法"

  時間:2007-12-29 17:09    來源:中新網     
 
 

  曹興誠在臺報刊登廣告吁訂定"兩岸和平共處法"

 

資料圖:曹興誠



  中新網11月12日電 臺灣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今天在臺灣各大報刊登廣告,建議訂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國民黨2008參選人馬英九表示,只要國民黨“執政”就可推動展開兩岸“和平談判”,簽訂“和平協議”;兩岸事務應透過協商解決。陳水扁則不做回應。另外,臺灣工業界大老則多表肯定。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馬英九表示,他未來如果“執政”,會和對岸展開和平談判,簽訂和平協議,結束敵對狀態,這個主張他很早就表達過。

  馬英九說,國民黨已經在朝這個方向走,兩年前連戰到大陸去訪問的時候,在這個議題上跟大陸達成了初步共識;如果國民黨“執政”,這個共識應該可以實現。“目前最主要的還是讓和平的基礎先建立起來,因為國家統一不統一是長期的問題,現在先要解決的,比較迫切的是兩岸應該結束敵對狀態”。

  與此同時,陳水扁對於曹興誠的建議則不做回應。不過臺灣工業界大老則多表肯定。臺灣營造公會理事長潘俊榮表示,國民黨與民進黨應該好好協商。臺灣工總監事、臺玻總經理林柏實則認為,對兩岸有幫助,應該認真研究。

  潘俊榮指出,他肯定曹興誠的想法和意見,也認為兩黨應該好好協商,因為政治與經濟互為影響,政治惡鬥將影響產業經濟發展。

  據悉,曹興誠稱“兩岸和平共處法”應包括以下幾個重點:確定臺灣不會舉辦“獨立公投”;宣佈“中華民國”不排斥與大陸統一;臺灣不主動舉辦“統一公投”,“統一公投”之前,應請大陸官方將其“高度自治”的具體實施內容,連同臺灣百姓在統一後的權利及義務等,公開予以詳盡說明;“統一公投”如果通過,表示臺灣多數百姓同意,“統一”較“獨立”更有利,兩岸即可完成統一;“統一公投”如果沒有通過,表示臺灣百姓對統一仍心存疑慮,大陸可以加強其履行保證,再擇機舉辦“公投”。

  附:

 

  曹興誠簡歷

 
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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