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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市鳥、市徽與市花

  時間:2008-03-11 13:47    來源:台灣網     
 
 

 

  市鳥——喜鵲


  緣起:

  臺南市政府自2005年10月24起至11月7日止辦理2005年臺南市鳥選拔票選活動,期間藉由助選文宣比賽、小學舉童才藝競賽及臺江生態文化季等活動的推動,由臺南市市民票選心目中代表臺南市的市鳥。該活動總投票數為11,133票,在五種候選鳥中得票數分別為黑面琵鷺3,478票、高蹺鸻 1,302票、反嘴鸻 656票、喜鵲5,186票及斑頸鳩511票,由喜鵲以5,186票當選為臺南市鳥。

  形態特徵:

  喜鵲全身深黑,嘴和腳黑色,腹部及翼下皆白色,翼上為暗藍色,尾長如身,經常悠然自得的穿梭在草坪上或樹林下,全身長約45公分,翼長約20公分,尾長約23公分。飛行時,初級飛羽內瓣及背兩側白色,非常醒目。喜鵲和烏鴉都屬鴉科,叫聲都一樣聒噪,喜鵲是很引人注目的中型鳥,其尾羽在陽光下會現出寶藍及翠綠光澤,特別漂亮。喜鵲平常走路總是翹著尾羽,一幅自信滿滿的樣子。

  生態習性:

  活動於沿海至平地的樹林、農耕地中,是一種很機靈的鳥,會有一隻在高枝處觀望,替覓食中的同伴守衛的情況,常發出單調、粗啞似“夾卡、夾卡”的聲音。雜食性,以昆蟲、植物的果實、種子和嫩葉等為食。

 

  其警覺性高,飛行時振翅幅度大,成波浪狀飛行。每年2月開始繁殖,在高大的榕樹、木麻黃、尤加利等樹梢上築巢,巢的形狀成球形,體積很大,直徑可達60~100cm以上,出入口在側面,每窩產4~6枚蛋,雌雄親鳥輪流伏窩,幼雛于17天后孵出,約1個月後離巢。

  人文史:

  臺灣的喜鵲據說是清乾隆年間(西元1775年) 太守蔣元樞自大陸帶來府城野放的,為臺灣鳥類中的歸化種,喜鵲向來被中國人視為吉祥鳥類,象徵幸運和好兆頭,許多美麗的神話故事都圍繞著喜鵲。民間傳說聽見喜鵲鳴叫,表示將有喜事降臨,故稱為喜鵲,而烏鴉卻被視為霉咒。故有所謂:“喜鵲報喜,烏鴉報憂”的諺語。相傳牛郎織女每年一度于農曆七夕鵲橋相會,即是由喜鵲負責搭橋。根據地方耆老口傳:觀察喜鵲巢位高低可當作預測颱風的指標。

  棲地分佈:

  在臺灣,喜鵲分佈于西部南北平原或低山區,在臺南市其族群經臺南市野鳥學會調查約有1,000隻,為不普遍的留鳥,棲息于農耕地帶或村落郊區、山丘或有高大樹木的地方,常成對或成群在田野、草原或林下覓食。

  面臨問題:

  棲地位於易受開發及人為破壞的平原低地,築巢所需的大樹數量日漸減少,時可發現喜鵲築巢于高塔或廟宇屋頂。

  “法令”倡導:

  喜鵲是臺灣地區第三級保護類野生動物,依據當地“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任意飼養繁殖。

  市徽


  臺南市市徽由市民蘇仲民于1969年設計,1978年由議會通過正式採用。意義如下:背景紅花為鳳凰花五瓣(市花),象徵鳳凰城的意義。白字上半部為“市”字,為古城中線,有指南針之意。白字上半及中間部為“南”字,中間圖案為府城遠景。白字下半部圓狀者為“臺”字,圖形為船頭。

  市花——鳳凰花


  鳳凰花也叫鳳凰木,是落葉性大喬木,其花序作穗狀或圓錐形排列。原產于馬達加斯加,1897年左右引進臺灣。後定為臺南市市花,以與鳳凰城之別名相稱。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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