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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沿革

  時間:2009-01-04 15:13    來源:台灣網     
 
 


  第一屆 

  光復以還,首採大縣制,全省置八縣九市,迨1950年秋,臺灣省政府根據“中縣制”原則,將原彰化市及原屬臺中縣的彰化、員林、北斗三區,並而設置彰化縣,縣治置於彰化市。

  是歲十月,彰化縣政府將縣轄內共二十六鄉鎮市分別劃分為十個選舉區,按每區人口比率核定議員人數,翌年一月二十一日,全縣同時舉行普選,結果:

  第一選舉區(彰化市)選出議員七人
  第二選舉區(鹿港鎮、福興鄉)選出議員八人
  第三選舉區(和美鎮、線西鄉、伸港鄉)選出議員六人
  第四選舉區(花壇鄉、秀水鄉、芬園鄉)選出議員六人
  第五選舉區(員林鄉、大村鄉、永靖鄉)選出議員九人
  第六選舉區(溪湖鎮、埔鹽鄉、埔心鄉)選出議員七人
  第七選舉區(田中鎮、社頭鄉、二水鄉)選出議員七人
  第八選舉區(北斗鎮、田尾鄉、埤頭鄉)選出議員六人
  第九選舉區(二林鎮、芳苑鄉、大城鄉)選出議員九人
  第十選舉區(溪州鄉、竹塘鄉)選出議員四人

  計男性議員六十三人,女性議員六人,總共六十九人,普選工作為此告一段落。

  旋于二月四日由彰化縣政府假彰化市中山堂召開彰化縣議會成立典禮暨第一屆第一次大會,依法選舉正副議長,賴維種以三十六票當選為議長,吳在琨以三十六票當選為副議長,正式步上本縣民主政治初階。

  本會正副議長選出後,隨即辦理接收工作——接收原彰化市參議會並以彰化市中山堂為會址,正式開始辦公,同時,依照編制設秘書室,置秘書主任一人,秘書一人,下設總務、議事兩組,各置組主任一人(由事務員兼任),事務員五人,書記五人,處理經常會務。

  第二屆 

  第一屆議員任期二年,遂于1953年2月改選。其選舉區劃分,由十區縮併為九區,即將第一屆第十選舉區併入第八選舉區,投票結果: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九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一人
  第九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人

  計男性議員六十五人,女性員七人,總共七十二人。

  是年二月二十一日在議會禮堂召開第二屆議會成立典禮暨第一次大會,當場選舉正副議長,賴維種仍以六十六票蟬聯議長。吳在琨亦以六十六票蟬聯副議長。

 

  迨1954年六月二日,賴議長榮膺省府委員,辭去本會職務,爰于七月一日召開第二次臨時大會舉行補選,結果楊春木以六十票當選繼任。至於秘書室編制,將事務員變更職稱為辦事員,員額則未予增減。

  第三屆

  第二屆議員于1955年2月任期屆滿,議員任期自第三屆起改為三年,于1955年一月十六日改選。

  第三屆選舉區竹塘鄉由第二屆第八區劃入第九區,投票結果: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人
  第九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二人

  計男性議員六十九人,女性議員八人,總共七十七人。是年二月二十一日在議會禮堂召開第三屆議員就職典禮暨第一次大會,當場選舉正副議長,楊春木以五十二票蟬聯議長,呂俊傑以四十四票當選為副議長。

  而秘書室編制亦經改訂,置主任秘書一人,秘書二人,下設總務、議事兩組,各置組主任一人,組員五人,僱員五人。由於本會會址沿用彰化市中山堂,新議事堂之興建,倡議多時,于本屆第九次臨時大會始成定案,選定彰化市公園為新址,並於1957年十二月十一日先行破土。

  第四屆

  第三屆議員三年任期于1958年二月任期屆滿,於是年一月十九日辦理改選。
 
  第四屆選舉區仍照前屆劃分九區,投票結果:

  第一選區選出議員九人
  第二選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三選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四選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五選區選出議員十人
  第六選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七選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八選區選出議員十一人
  第九選區選出議員十三人

  計男性議員七十三人,女性議員八人,總共八十一人,同年二月二十一日在議會禮堂召開第四屆議會成立典禮暨第一次大會,當場選舉正副議長,周天啟以五十八票當選為議長 ,陳時英以六十一票當選為副議長。

  而新議事堂之興建,于1960年六月十六日,本屆任期內開工興建。

  第五屆

  第四屆議員三年任期于1961年十二月任期屆滿,第五屆改選于1961年一月十五日舉行投票選舉,仍舊劃分為九個選區,投票結果: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九人
  第九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人

  計男性議員五十八人,女性議員七人,總共六十五人,二月二十一日在議會禮堂召開第五屆議會成立大會,當場選舉正副議長,結果洪挑以五十一票當選為議長,蕭柏舟以五十四票當選為副議長。

  而本會秘書室編制略予擴充,置主任秘書一人,秘書二人,專員一人,並設議事、總務兩組各置組主任一人,組員六人,僱員六人,另置主計一人。
同時,新建議事堂亦于1962年三月三十一日完工,四月十七日舉行落成典禮,遷入新址辦公。

  第六屆 

  議員任期改為四年,並將議員產生標準提高,第五屆議員任期于1964年二月屆滿,於是年一月廿六日辦理改選投票,而第六屆議員選舉,其選舉區劃分,則改為以警察分局為單位,劃成為七個選舉區: 

  第一選舉區(彰化市、花壇鄉、芬園鄉)選出議員十人
  第二選舉區(鹿港鎮、福興鄉、秀水鄉)選出議員七人
  第三選舉區(和美鎮、線西鄉、伸港鄉)選出議員五人
  第四選舉區(員林鎮、大村鄉、社頭鄉、永靖鄉)選出議員十人
  第五選舉區(溪湖鎮、埔鹽鄉、埔心鄉)選出議員六人
  第六選舉區(田中鎮、北斗鎮、二水鄉、田尾鄉、埤頭鄉、溪州鄉)選出議員十一人
  第七選舉區(二林鎮、芳苑鄉、大城鄉、竹塘鄉)選出議員九人

  計男性議員五十一人,女性議員七人,總共五十八人。同年二月二十一日于本會新址議事廳召開就職典禮,選舉正副議長,陳時英以五十七票當選為議長,吳望熊以三十五票當選為副議長。而秘書室編制自1965年七月起增加僱員一人。

  第七屆

  第七屆議會議員于1968年一月廿三日投票改選並於二月二十一日成立,其選舉區全縣二十六鄉鎮市照舊分為七個選舉區投票,計選出男性議員四十八人,女性議員八人,總共五十六人。

  並於1968年二月二十一日宣誓就職,即席選舉正副議長,吳望熊以五十二票當選為議長,黃文堯以五十二票當選為副議長。

  至1972年十二月廿三日本會議長吳望熊當選“國民大會”代表,于1973年元月卅一日辭去本會議長(議員)職務,由副議長黃文堯代理議長,且議員吳榮興當選為本縣縣長,于1972年十一月十七日辭去議員職務,另議員白權、謝許英兩人,當選為第五屆省議員,分別於1972年十一月廿四日及十一月廿五日辭去議員職務。

  第七屆議會議員任期為因應局勢需要,延長任期一年又兩個月,至1973年四月三十日任期屆滿。

  第八屆

  第八屆議會議員于六十二年三月十七日舉行投票改選,全縣計分為八個選舉區投票: 

  第一選舉區選出十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七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五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八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五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五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六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八人

  合計五十四人,並於1973年五月一日假本會議事堂舉行就職典禮,宣誓就職,分別選舉正副議長,選舉結果黃文堯以四十五票當選為議長,陳火旺以三十九票當選為副議長。

  第八屆議會議員任期,為配合四種公職人員選舉(第六屆省議員、第八屆縣市長、第九屆縣市議員、第九屆鄉鎮縣轄市長),延長任期八個月,至1977年十二月廿九日任期屆滿。

  又本屆議員王顯明因當選第六屆省議員,1977年十二月十九日辭去縣議員職務,就任第六屆省議員。

  第九屆 

  第九屆議會議員于1977年十一月十九日舉行投票改選,全縣計分為七個選舉區投票: 

  第一選舉區選出十一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七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五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十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五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九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七人

  合計五十四人,內女性議員十人,男性議員四十四人,並於1977年十二月三十日假本會議事堂舉行就職典禮宣誓就職,分別選舉正副議長,選舉結果議長黃文堯以五十三票當選連任,陳紹輝以二十九票當選為副議長。

  本屆議員林炳森、周基順因當選增額“立法委員”,分別於任期中辭去縣議員職務,又洪性榮議員因當選第七屆省議員亦于任期中辭去縣議員職務。

  新建議會會館于1979年十一月廿三日破土興建,1980年十一月五日竣工啟用,落成典禮時並邀請歷屆議員回議會參加落成典禮酒會。

  第十屆

  第十屆議會議員于1982年一月十六日舉行投票改選,全縣計分為八個選舉區投票: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一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合計五十二人,女性議員十一人,男性議員四十一人,並於1982年三月一日假本會議事堂舉行就職典禮宣誓就職,分別選舉正副議長,選舉結果,陳紹輝以二十七票當選議長,黃進財以三十五票當選副議長。

  第十一屆

  第十一屆議員于1986年元月十六日舉行投票改選,全縣仍分為八個選舉區投票: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二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合計五十三人,內男性議員四十三人,女性議員十人,並於1986年三月一日假本會議事堂舉行就職典禮宣誓就職,分別選舉正副議長,選舉結果陳紹輝以四十六票當選連任,謝式谷以四十三票當選為副議長。本屆林進春議員、謝言信議員、陳振雄議員,因當選省議員,分別於任期中辭去議員職務。

  第十二屆

  第十二屆議員于1990年元月廿日舉行投票改選,全縣仍分為八個選舉區投票: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二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合計五十三人,內男性議員四十四人,女性議員九人,並於1990年三月一日假本會議事廳舉行就職典禮宣誓就職,分別選舉正副議長,選舉結果謝式谷以五十二票當選為議長, 涂銓重以五十二票當選為副議長。

  本屆吳綺美議員因當選“國大代表”及陳朝容議員因當選“立法委員”,分別於任期中辭去議員職務。

  第十三屆

  第十三屆議員于1994年元月廿九日舉行投票改選,全縣分為八個選舉區投票: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二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合計五十四人,內男性議員四十三人,女性議員十一人,並於1994年三月一日假本會舉行就職典禮宣誓就職,分別選出正副議長。

  選舉結果白鴻森以四十六票當選為議長,粘仲仁以四十八票當選為副議長。本屆劉永福議員因當選“國大代表”,于任期中辭去議員職務。

  第十四屆

  第十四屆議員于1998年元月二十四日舉行投票改選,全縣分為八個選舉區投票: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二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合計五十四人,內男性議員四十一人,女性議員十三人,並於1998年三月一日假本會舉行就職典禮宣誓就職,分別選出正副議長。選舉結果白鴻森以四十九票當選為議長,蕭景田以四十七票當選為副議長。

  本屆議員卓伯源因于1999年三月一日轉任本縣副縣長,黃漢鉛議員因當選本縣線西鄉補選鄉長而于2000年四月一日就職,分別於任期中辭去縣議員職務。

  而本會辦公廳舍為應業務擴編需要,于1999年由二樓增建為三樓,並於2000年全面整修完成。

  第十五屆

  第十五屆議員于2002年元月二十六日舉行投票改選,全縣分為九個選舉區投票: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二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九選舉區選出議員一人

  合計五十四人,內男性議員四十二人,女性議員十二人,並於2002年三月一日假本會舉行就職典禮宣誓就職,分別選出正副議長。選舉結果白鴻森以五十二票當選為議長,蕭景田以五十二票當選為副議長。

  第十六屆

  第十六屆議員于2005年十二月三日舉行投票改選,全縣分為九個選舉區投票:

  第一選舉區選出議員十二人
  第二選舉區選出議員七人
  第三選舉區選出議員六人
  第四選舉區選出議員八人
  第五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六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七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八選舉區選出議員五人
  第九選舉區選出議員一人

  合計五十四人,其中男性議員三十八人,女性議員十六人。並於2006年三月一日假本會舉行宣誓就職典禮,分別選出議長及副議長,選舉結果白鴻森以四十一票當選為議長,蕭景田以四十票當選為副議長。

  本屆議員張新男由“內政部”解除其議員職權,自2006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嗣經臺灣省選舉委員會公告辦理本會第十六屆議員第九選舉區缺額補選,于2007年四月十五日舉行投票,補選結果由陳榮妹當選議員,于同年四月二十六日假本會議事廳舉行宣誓就職典禮。

  另本會副議長蕭景田因當選“立法委員”,于任期中辭去議員職務。經本會決議于2008年二月一日假議事廳舉行副議長補選,選舉結果楊福地以三十七票當選為副議長。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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