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呼籲為春節“正名” 改為“農曆年”或“中華年”

時間:2011-02-03 07:48   來源:新華網

圖表:今年春節為何早到了11天 新華社發

  農曆兔年到來之際,中國民協節慶委員會主任李漢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呼籲,將傳統的年正名為“農曆年”或“中華年”,作為海內外中華兒女共同的民俗年,共同的精神家園。

  年是什麼?李漢秋說,自然經濟時代人們的生活週期離不開自然的節律,地球上時序更新的週期大約360天,這也就逐漸成為人們生活的週期——年。中華歷史上過“年”的傳統約有3000年之久,在周朝就已正式將自然週期稱為“年”。

  據李漢秋介紹,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引進西洋曆法,以陽曆為標準紀年,將1912年1月1日定為民國元年元旦。那時新舊二歷並存,官方用陽曆,民間社會仍習慣用農曆。與雙歷制相適應的是兩套節日系統,傳統節日都是按農曆系統。農曆又被稱為陰曆、舊曆。後來,袁世凱“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

  李漢秋說,由此,延續幾千年的農曆新年被降格為“春節”,“年”“元旦”的名稱硬被奪走,安在陽曆1月1日頭上。但是在傳統社會“百姓皆不以為然”,仍然按農曆過自己的年。到1934年初,當時的國民政府不得不停止強制廢除農曆年的做法,不得不承認“對於舊曆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干涉”。

  新中國成立後,根據1950年制定的年節放假辦法,春節作為唯一的傳統節日列入法定假日。據李漢秋回憶,“文化大革命”初的1967年,要求“春節不放假”,他當時是高校青年教師,和大學生同在農村,大年初一要與公社社員下大田勞動,以破除“過年”這種舊風俗、舊習慣。但民間社會依然延續著民族文化的血脈不肯捨棄“年”,在老百姓心中口中,拜年、過年,大年初一……總是指農曆年。

  進入新時期以來,李漢秋和一些民俗專家不斷呼籲:培育民族精神就要重視民族傳統節日。經過各方面持續幾年的努力,從2008年起,春節之外的清明、端午、中秋、除夕等傳統節日也都列入法定假日。

  “這是一個里程碑,標誌著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進入了振興的新時期。”李漢秋說,時至今日,廢除農曆的聲音已難聽到,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每天新聞聯播一開始就同時報了雙歷:陽曆和農曆。

  李漢秋說,既然承認雙歷制,也就順理成章地要承認雙“年”制,要恢復農曆年“年”的地位。他表示,應當因勢利導,通過一定的方式,正式確認雙“年”制。傳統的年可正名為“中華年”“農曆年”,作為過渡,“春節”暫且並用不悖。另一個陽曆年則是國際年、行政年。兩個年各有正名、各有內涵、各有側重。  (記者 周瑋)

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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