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龍亦稱“舞龍燈”、“耍龍燈”,是中國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之一。舞龍被認為是承繼殷周“祭天”遺風。龍在歷史典籍中出現很早,被看做海洋的主宰,威力無窮,而海洋主水,龍也就很自然地做了農作物的司雨神。民以食為天,穀物是維持生命的根本,間接也就操縱了人類的生命。因此,龍被古人奉為“吉物”出現在慶典祭祀中,而“舞龍”包含“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的“祈年”之意。
用來舞動的“龍”,通常安置在龍王廟中,舞龍之日,以旌旗、鑼鼓、號角為前導,將龍身從廟中請出來,接上龍頭龍尾,舉行點睛儀式。龍身用竹扎成圓龍狀,節節相連,外面覆罩畫有龍鱗的巨幅紅布,每隔五六尺有一人掌竿,首尾相距約莫有十數來丈長。龍前由一人持竿領前,竿頂豎一巨球,作為引導。舞時,巨球前後左右四週搖擺,龍首作搶球狀,引起龍身遊走飛動。
隨著華人移民到世界各地,舞龍文化已經遍及各個華人聚集區,成為中華文化的標誌之一。而隨著時代的變遷,源於古代農耕文化的舞龍已經發展成為具有一定社會普及性、競技性,並擁有國家級、世界級賽事規模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20世紀90年代以來,該運動得到了飛速發展,目前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性現代體育競技項目。